已列为采用新闻评论:媒体为防艾增添新的压力
8/10/2006 12:01:00 AM (#356926)
特别通行证 若哲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8/28/1998
  今天上午,《新快报》发表了一篇关于MSM人群(男男性接触人群,即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男性,不一定是男性同性恋者)的文章,以记者暗访的名义对广州市某同志性工作者场所进行采访,并且同警方合作,将这一卖淫场所捣毁,抓获数名卖淫人员。记者在文中称,其所得到的报料是来自于一名“防艾志愿服务的同性恋者阿东”。

  在国家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警方打击卖淫嫖娼现象的行动是正义和合法的。从文章的行文内容来看,似乎是记者协助警方破获了一个重大的卖淫团伙,而记者也得到了防艾志愿者的大力支持。这看起来这是一个成功的行动,也是一个成功的报道。

  然而站在防艾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媒体的初衷或许是好的,但却是对防艾则有害而无利的事情,其原因有二。

  一、使得脆弱的防艾信任基础受到动摇

  众所周知,由于社会歧视和误解等种种原因,在同性恋人群中开展防艾工作本身存在较大的阻力。防艾志愿者们的责任是进行同伴教育、传播健康知识、进行联络和沟通,很多心血要花在与目标人群建立信任上。如果一个志愿者连目标人群的信任都没有取得,如何能够向对方推广健康知识?如果志愿者所做的事情是把人都赶走、吓跑、让人反感,这能起到防艾的作用吗?

  新快报的记者获悉这一线索的来源,竟然是通过一名“防艾志愿者”。笔者不了解这位阿东参与防艾工作多久了,为什么连防艾的基本常识都不了解?作为媒体对有些防艾工作的细节并不了解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做为防艾志愿者却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实在让人太吃惊了。

  如果阿东真的是某一志愿者团体的成员,那说明志愿者本身素质极待提高。但如果是这些场所之间互相竞争的恶果或者是同志当中的害群之马,那他应对自己的言行承担后果。

  在广州,防艾的形势如此紧迫,这样一篇报道的出街,矛头直指防艾志愿者,使本来就困难的MSM人群防艾工作难上加难,这无疑会令加剧艾滋病流行的状况。  

  二、性工作群体将被推入更地下

  去年11月28日在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吴仪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中明确指出: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总结各国经验证明,有效干预措施覆盖60%以上的高危行为人群,才能控制艾滋病在高危人群中的蔓延。要充分发挥高危行为干预工作队的作用,以卖淫妇女、男男性行为人群为主要干预工作目标人群,动员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力量,加大推行干预措施的工作力度,并切实预防和减少他们感染或传播艾滋病。

  尽管公安部门不断依法打击,但客观地说,性交易做为一种社会现象从来没有消失过。正如报道中所描述的,每次打击,同业者就纷纷歇业、暂避风头,有的则转移阵地,甚至移动到其它城市。

  当这些场所都转入了更地下,连志愿者都找不到时,如何去做健康教育?如何开展防艾工作?

  由此可见,期望通过打击、取缔性交易行为来达到控制艾滋病的目的,是治标不治本的。到目前为止,各国的经验都表明,推广安全性行为(包括安全套的使用等)是最有效的控制艾滋病蔓延的武器,而不是道德防线或法律防线。

  不仅在性工作者人群中如此,参考吸毒者人群的例子,也是经过了单纯打击吸、贩毒行为,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到逐步推广替代疗法的过程。在广东,政府已经试点进行美沙酮替代治疗,就是用一种毒性较低的毒品去满足吸毒者的需求,以此阻断吸毒者共用针具感染艾滋病。

  可惜,时至今日,在性工作者人群中免费发放安全套、做安全套广告等这些已被西方国家的实践证明最为行之有效的预防方法,不但有违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念,而且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悖,所以一直都难以有效开展。

  从防艾的角度看,《新快报》的这篇报道是好心办了坏事,对多年来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政府部门、支持防艾的民间力量的工作增加了新的压力。


   若哲 (广同创始人 http://www.gztz.org )
   2006年8月9日


相关连接:
“妈咪”锁了一屋靓仔全天接客
http://www.gztz.org/sky/sp.asp?id=12224

警方突袭缉查俊男同性卖淫 ——从瑶台一出租屋带走6名涉嫌人员
http://www.gztz.org/sky/sp.asp?id=12223
点击统计:31668 责任编辑:沸水中的冰
8/10/2006 12:13:00 AM (#5914001)
yesterday 该角色已不存在
对你的观点,不敢苟同
8/10/2006 1:37:00 AM (#5914522)
power-man 该角色已不存在
凡事都是双面的!不是单面的!佛说有因必有果!
8/10/2006 8:31:00 AM (#5915353)
冬眠状态通行证 广州憨熊


级别:47
头衔:文河新人写手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4/15/2005
(引用回贴#5914001)yesterday:
对你的观点,不敢苟同

各有利弊,不能因为防艾就高于一切。
特别是这些MB居然还有15岁的,许多人本来不是同志。
8/10/2006 11:57:00 AM (#5916640)
冬眠状态通行证 eshun


级别:80
来自:(广东) 肇庆
诞生:8/21/2003
(引用回贴#5915353)广州憨熊:
(引用回贴#5914001)yesterday:
对你的观点,不敢苟同

各有利弊,不能因为防艾就高于一切。
特别是这些MB居然还有15岁的,许多人本来不是同志。


这些本身并不是我们可以控制的!
可以说男人的卖淫基本都是自愿噶!~
从长远的来讲,合法不合法与人类安全来说~谁更重要呢?
法律在今天可能是定了,但谁知道明日会如何呢?
从古到今,卖淫/贪污等从有利益开始就一直存在着
在某些国家卖淫也有合法与非法之分,有官娼~
但人类的安全到了某一天没有了保障
请问法律可以代替医学吗?

实事求是!虽然这个是在打击犯罪,凡是都有多面性,角度不同,自然侧重点不同,但只要我们站在人类安全上看~就明白了~
还是那句话~法律永远不可能拯救人类~只有良知与科学!
8/10/2006 1:13:00 PM (#5917476)
冬眠状态通行证 广州憨熊


级别:47
头衔:文河新人写手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4/15/2005
(引用回贴#5916640)eshun:
(引用回贴#5915353)广州憨熊:
(引用回贴#5914001)yesterday:
对你的观点,不敢苟同

各有利弊,不能因为防艾就高于一切。
特别是这些MB居然还有15岁的,许多人本来不是同志。


这些本身并不是我们可以控制的!
可以说男人的卖淫基本都是自愿噶!~
从长远的来讲,合法不合法与人类安全来说~谁更重要呢?
法律在今天可能是定了,但谁知道明日会如何呢?
从古到今,卖淫/贪污等从有利益开始就一直存在着
在某些国家卖淫也有合法与非法之分,有官娼~
但人类的安全到了某一天没有了保障
请问法律可以代替医学吗?

实事求是!虽然这个是在打击犯罪,凡是都有多面性,角度不同,自然侧重点不同,但只要我们站在人类安全上看~就明白了~
还是那句话~法律永远不可能拯救人类~只有良知与科学!


我说过了,各有利弊,媒体报道有他的职责,特别是涉及未成年卖淫。
我不反对MB,但我反对引诱未成年人卖淫,特别是他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特别是中国现在越来越多的强迫卖淫,如果不打击,势必要造成很大的伤害。
并不是因为我们要防艾就可以装作看不见,也不是防艾我们就要容忍一切犯罪行为。
8/10/2006 1:31:00 PM (#5917683)
冬眠状态通行证 eshun


级别:80
来自:(广东) 肇庆
诞生:8/21/2003
(引用回贴#5917476)广州憨熊:
(引用内容太长已被省略)

假如这个不涉及那个报料人~
或者报料人只是一般群众
那么就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作为志愿者
你是志愿者还是警方的线人呢?
身份角色要清楚

我相信是中国人都清楚中国的治安很垃圾!
群众更需要治安上的保障!
8/10/2006 1:57:00 PM (#5918041)
冬眠状态通行证 kuyu22

级别:48
来自:(广东) 汕头
诞生:9/4/2004
昨天看到这些新闻,大吃一惊。
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如此大的市场。
买的买,卖的卖。想到传说中的日本G市场。
8/10/2006 3:52:00 PM (#5919189)
冬眠状态通行证 广州憨熊


级别:47
头衔:文河新人写手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4/15/2005
(引用回贴#5917683)eshun:
(引用回贴#5917476)广州憨熊:
(引用内容太长已被省略)

假如这个不涉及那个报料人~
或者报料人只是一般群众
那么就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作为志愿者
你是志愿者还是警方的线人呢?
身份角色要清楚

我相信是中国人都清楚中国的治安很垃圾!
群众更需要治安上的保障!


不想再争辩什么,不过有两点:一、我不认为他有过,就算是志愿者也是一个普通市民,一样可以举报犯罪;二、志愿者就不代表素质合格了,当然我不指这个阿东。若哲里文章里已经提到了。
现在的志愿者,只要你愿意参加就可以,而没有什么筛选。
8/10/2006 4:28:00 PM (#5919463)
冬眠状态通行证 罗小虎


级别:57
头衔: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1/1/2004
志愿者要有一个良好而平和的心态。如果单纯为了某种噱头而做事,是很可悲的。本身我们的工作就已经很艰难了,再为我们的艰难而增添新的障碍,这样的人,我很质疑他的从业(志愿者)品行....
8/10/2006 6:46:00 PM (#5920582)
梵音 该角色已不存在
(引用回贴#5919463)罗小虎:
志愿者要有一个良好而平和的心态。如果单纯为了某种噱头而做事,是很可悲的。本身我们的工作就已经很艰难了,再为我们的艰难而增添新的障碍,这样的人,我很质疑他的从业(志愿者)品行....

做防艾工作为了不让咨询人不觉得受歧视,面对面做咨询不能带口罩,还不能坐太远.去帮高危人群查血,做调查,还不能影响他们工作.还得态度温和,不能用敏感的字眼,免费发套套.一开始就要告诉他们我们会帮你们保密,都像那个家伙一样,以后我们工作怎么做啊.好在现在不用去防艾帮忙了,不用我烦.
8/10/2006 7:20:00 PM (#5920845)
冬眠状态通行证 eshun


级别:80
来自:(广东) 肇庆
诞生:8/21/2003
(引用回贴#5919189)广州憨熊:
(引用回贴#5917683)eshun:
(引用回贴#5917476)广州憨熊:
(引用内容太长已被省略)

假如这个不涉及那个报料人~
或者报料人只是一般群众
那么就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作为志愿者
你是志愿者还是警方的线人呢?
身份角色要清楚

我相信是中国人都清楚中国的治安很垃圾!
群众更需要治安上的保障!


不想再争辩什么,不过有两点:一、我不认为他有过,就算是志愿者也是一个普通市民,一样可以举报犯罪;二、志愿者就不代表素质合格了,当然我不指这个阿东。若哲里文章里已经提到了。
现在的志愿者,只要你愿意参加就可以,而没有什么筛选。


就是你以为很简单一样!~
可想而知预防艾滋病的工作其实是很艰难的!

我只知道背叛的人很可耻!~
这边获取你信任~那边把你的事换取报料费!~
8/10/2006 8:40:00 PM (#5921436)
无效通行证 蛊惑天王


级别:72
来自:(广东) 顺德
诞生:11/8/2005
凡事都会有2面的
8/10/2006 9:29:00 PM (#5921852)
相識非偶然 该角色已不存在
这样文章是对我们的侮辱,这样的记者写这样的东西是绝对不负责的
8/10/2006 10:02:00 PM (#5922124)
冬眠状态通行证 路径


级别:76
头衔: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12/31/2003
(引用回贴#5919189)广州憨熊:
(引用回贴#5917683)eshun:
(引用回贴#5917476)广州憨熊:
(引用内容太长已被省略)

假如这个不涉及那个报料人~
或者报料人只是一般群众
那么就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作为志愿者
你是志愿者还是警方的线人呢?
身份角色要清楚

我相信是中国人都清楚中国的治安很垃圾!
群众更需要治安上的保障!


不想再争辩什么,不过有两点:一、我不认为他有过,就算是志愿者也是一个普通市民,一样可以举报犯罪;二、志愿者就不代表素质合格了,当然我不指这个阿东。若哲里文章里已经提到了。
现在的志愿者,只要你愿意参加就可以,而没有什么筛选。


     打击卖淫和引诱末成年人从事性服务与防艾工作两者,从某一程度来说并不相抵触,两者都是对社会有正面作用的行为。但作为志愿者,他应该清楚自已是在从事一样什么样的志愿工作。如果他以志愿者的身份和相关人员对这一身份的信任做出一些与志愿者实质工作不相符的事,那么这个志愿者是否合格,相信大家也会有一个公断。他以一个普通人员的身份去履行他作为一名公民的义务,我们无可厚非,但以防艾志愿者的身份作出一些与防艾工作相抵触的事,那么这名志愿者我想应当从新审视自已的言行。相关的志愿者团体也应当从新审视这名志愿者是否符合标准。

    以上谨为本人人个的一些观点,请指正。


8/10/2006 11:28:00 PM (#5922939)
星仔走天涯 该角色已不存在
看完新闻我心里就觉得味道不太对,经若哲一说,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一个立场混乱的防艾志愿者,一家蹩脚的假正经媒体!
8/11/2006 12:04:00 AM (#5923402)
Pollo 该角色已不存在
觉得防艾工作团体是否有必要制定防艾志愿者嘅准入标准,避免有人会利用防艾志愿者依个身份别有用心!

至于新闻讲嘅成件事,一方面警方係依法打击,另一方面讲真如果果D“孩子”自己唔愿意,又有边个可以强逼佢地去做咧?

所以係冇咩好拗嘅~
8/11/2006 12:48:00 AM (#5923954)
黄金通行证 apple_s

级别:7
诞生:6/28/2005
(引用回贴#5921436)蛊惑天王:
凡事都会有2面的
8/11/2006 1:00:00 AM (#5924038)
^小烦^ 该角色已不存在
虽然很认同低调处理这事,但是没办法,
媒体有时还是要为自己的发行量着想...
8/11/2006 1:27:00 AM (#5924247)
冬眠状态通行证 喜气洋洋


级别:8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7/17/2005
(引用主题#356926)若哲:
(引用内容太长已被省略)

廣州《新快報》報道,從事防愛滋病志願服務的同性戀者爆料,廣州有專為男同志提供性服務的「鴨竇」,行內稱之為「家庭」,負責組織的男人叫「媽咪」。「媽咪」通過各種途徑,網羅年齡介乎十五至二十一歲、身體尚未完全發育的少年當手下,並安排他們在酒吧、出租屋、賓館等地方「接客」。
  
  自愿者??    好明显防爱组织遇人不淑!!   兄弟们,请大家用铜须门的方法对付他吧!!
8/11/2006 8:15:00 AM (#5925181)
kjzhong 该角色已不存在
各有利弊,不能因为防艾就高于一切。
特别是这些MB居然还有15岁的,许多人本来不是同志。
8/11/2006 10:03:00 AM (#5926002)
黄金通行证 gulu


级别:75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12/21/2003
...这样说的话不如合法化算了
8/11/2006 1:23:00 PM (#5927477)
无效通行证 玫瑰先生

级别:38
诞生:3/27/2006
媒体记者很烂的
8/11/2006 2:11:00 PM (#5928031)
♂羫☆瀦♂ 该角色已不存在
转自:智行健康网
  智行声明:2006年8月9号广州《新快报》涉及同性卖淫相关报道中,所提及的“从事艾滋病志愿服务的报料人阿东”与智行基金会工作人员或志愿者没有任何关系。
    智行基金会在中国大陆地区超过6个城市中开展针对男男性接触人群的艾滋干预项目。智行基金会深知,必须毫无批判性地开展艾滋干预工作,针对已经存在的性交易,“不批判,不提倡”是我们一贯的态度。
    由于此次事件已经严重影响到智行基金会的志愿者顺利开展艾滋干预项目,智行基金会特此发表声明。

    
                    智行基金会
                    上海办公室
                            2006年8月10号
8/11/2006 2:36:00 PM (#5928190)
冬眠状态通行证 东亮

级别:0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11/3/2005
有得就有失  
8/11/2006 3:56:00 PM (#5928605)
无效通行证 samael


级别:64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8/21/2003
要存心作出来话个报料人系志愿者都得啦~~因为有个保密性所以基本上都无人可以考究到个报料人既真实身份~~除左报社自己之外~~所以就算个人吾系志愿者~~都可以被生作成志愿者~~
另外~~就算个报料既人作自己系志愿者~~就甘讲一声~~报社都可以吾去考究真实既情况之下直接甘登出来~~事关对于大众及新闻媒体来讲条新闻都几有吸引性~~小悲哀了~~
so~~了解清楚具体D乜情况先讲究竟系边个更加衰~~就吾好睇到条一下子就甘扯到志愿者素质同志愿者组织度~~或者个条友根本就吾系志愿者~~
8/11/2006 3:59:00 PM (#5928617)
无效通行证 samael


级别:64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8/21/2003
就有澄清出来了~~
8/11/2006 7:07:00 PM (#5929906)
高级通行证 黄石公园


级别:6
头衔: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2/10/2004
鱼龙混杂
8/11/2006 7:28:00 PM (#5930096)
越秀小飞 该角色已不存在
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本身就是违法的,或许那个报料的人跟他们又什么过节,才会找记者曝光。
不过不论如何,这些人一定会要被取缔。
8/11/2006 8:49:00 PM (#5930553)
冰凉九月 该角色已不存在
这种事本很平常,放眼看下周围,异性卖淫场所好多都明目张胆地经营.只是这次事件对象是同爱群体才变得如此让人夸夸其谈,
也许是好事,让更多的人看到同爱更真的种种现象,我们被人漠视的生理需要供求市场同那些自命清高的人没什么两样
一样精彩,有买有卖,有嫖有娼......
这样的事会不会引发某些人心理上的感触而让大家更好地面对同协调一些平时都避而不谈的问题呢????
个人观点反而希望媒体多点报道这类信息........
人最容易接触到媒体信息,当大量的正确信息经过人脑过滤后而形成的共识,不知会不会形成人人自觉提倡的局面......
8/11/2006 9:02:00 PM (#5930605)
冰凉九月 该角色已不存在
本人支持文中这位朋友的做法....他直接帮了一些人,也间接地引起更多人来认识同爱这群人.....
8/11/2006 11:40:00 PM (#5931603)
冬眠状态通行证 路径


级别:76
头衔: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12/31/2003
(引用回贴#5930553)冰凉九月:
这种事本很平常,放眼看下周围,异性卖淫场所好多都明目张胆地经营.只是这次事件对象是同爱群体才变得如此让人夸夸其谈,
也许是好事,让更多的人看到同爱更真的种种现象,我们被人漠视的生理需要供求市场同那些自命清高的人没什么两样
一样精彩,有买有卖,有嫖有娼......
这样的事会不会引发某些人心理上的感触而让大家更好地面对同协调一些平时都避而不谈的问题呢????
个人观点反而希望媒体多点报道这类信息........
人最容易接触到媒体信息,当大量的正确信息经过人脑过滤后而形成的共识,不知会不会形成人人自觉提倡的局面......


目前的这一阶段,估计你这样想是期望过高了
8/12/2006 12:51:00 AM (#5932001)
冬眠状态通行证 喜气洋洋


级别:8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7/17/2005
(引用回贴#5928031)♂羫☆瀦♂:
(引用内容太长已被省略)

智行基金会能否出信给新快报,  指出他们作出了不公正报道(我认为报道写得很煽情). 违背了媒体应该有的专业精神.   我为他们身为新闻工作者对新闻的判断水评深感遗憾!!
8/12/2006 8:44:00 AM (#5933161)
无效通行证 蒲頭成熟時


级别:65
诞生:6/3/2006
觉得这种志愿者太可恶了

假装你朋友,再把你出卖

别说什么好听的话来掩饰

以后谁会相信防艾的志愿工作者呢?

这比警察假装嫖客来抓鸡抓鸭还令人心寒,这种情况下.警察还没有装成你的朋友-----


动摇了被帮助者的信任基础.
8/12/2006 1:57:00 PM (#5935524)
·蓝星· 该角色已不存在
总觉得是媒体为了某些目的.而把这些东西放到头版头条,来吸引读者的目光,来刺激销量.
媒体这样的引导,只会使得更多民众"恐同".
为什么媒体不把做鸡的那些放头版头条来大幅报道?为什么把那些条楼的鸡做烈女来报道?为什么就可以说那些mb在自愿的?是不是要那些mb也学学那些烈女,在警察来抓之前跳几个,然后再哭倒在记者面前说自己是被逼的?
媒体的力量不可小视,舆论的引导可以改变大家的思维方向.媒体做出这样的报道,可能是记者当时看到的事实情况,但他们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篇报道,会给那些正常的同志带来多大的压力呢?媒体在做这些报道的时候,站在了记者职业标准下,但他们有没有站在同志的立场下想过这些东西带来的负面影响?
媒体揭露社会的黑暗,没错.但也请他们在做报道的时候,请不要只为了刺激头条,吸引眼球,而让一些无辜人群受到压力.
8/12/2006 2:21:00 PM (#5935666)
无效通行证 samael


级别:64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8/21/2003
对现在的媒体,你不用指望他们有多少的责任性和思想性就好了,特别是新快报,已经不只一次这样报道关于同性的事,上次更是用一个人的观点来概括所有呢,都怀疑这份报纸本身对同性就有很大的偏见。
8/12/2006 5:39:00 PM (#5936769)
正式通行证 罗非鱼


级别:20
头衔: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6/21/2006
(引用回贴#5919463)罗小虎:
志愿者要有一个良好而平和的心态。如果单纯为了某种噱头而做事,是很可悲的。本身我们的工作就已经很艰难了,再为我们的艰难而增添新的障碍,这样的人,我很质疑他的从业(志愿者)品行....

他出卖了别人对他的信任!这是很可悲的!
8/13/2006 12:38:00 AM (#5938761)
冬眠状态通行证 蓝心0007

级别:10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2/19/2006
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被操控??
他们中有些人多少有些自愿的成分,有些说不是Gay,只是不想上班而做那行的,他们这种做法是很不对,也是对自己不负责,等他们做不了就会后悔了,被暴露可能对他们有好处。

但线索提供者作为志愿者似乎做了一个不大光彩的角色,应该说是卑鄙,请人吃饭,获取别人的信任,然后……
现在谁还会相信那些志愿者,干预人群呢??

当时看新闻就有这个想法,新闻中坐在阴暗处采访,还做了变声,做为你这种身份你应该吗???
8/13/2006 10:14:00 AM (#5940742)
冬眠状态通行证 他乡的风

级别:52
来自:(广东) 佛山
诞生:9/4/2005
河有两岸,事有两面嘛
8/13/2006 10:45:00 AM (#5940974)
白鹿 该角色已不存在
(引用回贴#5935524)·蓝星·:
总觉得是媒体为了某些目的.而把这些东西放到头版头条,来吸引读者的目光,来刺激销量.
媒体这样的引导,只会使得更多民众"恐同".
为什么媒体不把做鸡的那些放头版头条来大幅报道?为什么把那些条楼的鸡做烈女来报道?为什么就可以说那些mb在自愿的?是不是要那些mb也学学那些烈女,在警察来抓之前跳几个,然后再哭倒在记者面前说自己是被逼的?
媒体的力量不可小视,舆论的引导可以改变大家的思维方向.媒体做出这样的报道,可能是记者当时看到的事实情况,但他们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篇报道,会给那些正常的同志带来多大的压力呢?媒体在做这些报道的时候,站在了记者职业标准下,但他们有没有站在同志的立场下想过这些东西带来的负面影响?
媒体揭露社会的黑暗,没错.但也请他们在做报道的时候,请不要只为了刺激头条,吸引眼球,而让一些无辜人群受到压力.


从防艾方面这报道可能是个错误,报料人赋予的身份或不当,
但朋友说这样的报道会带给正常同志很多压力,我倒不这样认为,现实的环境总是说得很好听,社会是包容的,比树上的鸟叫得还好听,为何说到我们象总要看人家面色做人一样。。。
我已很不习惯在压抑同象不见光地做人。。
总希望社会多点谈论同爱的话题,有议论就会有正反两面,议论多了,才会产生理性共识
我不认为媒体这样揭露会带来压力,倒认为能引出更多的言论,而有能力的同爱人士也尽量参与其中,言论平衡了歧视眼光没了,只生存在网络上同阴角处的命运就早日改变,而不是只是在家里说些贴耳的话。。。我这说或是大言过早过大了,我可不想见到我到死的那天,人的意识还认为同爱是XXXXX
让人更好认识同爱同让同爱融入人群中这点上广同一直来的做法叫人喝彩,作为它的会员我很高兴。。。。
8/13/2006 11:15:00 AM (#5941254)
冬眠状态通行证 新浪


级别:50
来自:(广东) 佛山
诞生:6/1/2004
可怜的同志们……
8/13/2006 2:26:00 PM (#5942403)
fish2 该角色已不存在
支持,
8/13/2006 4:12:00 PM (#5943222)
冬眠状态通行证 GZ_MAN

级别:71
头衔: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4/23/2005

同意若哲的论点,

站在妨艾工作者的观点来说

他的工作就是要尽可能贴近可能的族群

在这情况下,互信的建立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一方面接触,一方面举发的结果

就是会让未成年的性工作者永远成为防艾死角。

PS.我只是认为,未成年性工作者是一个千百年来都存在的事实。并不代表我支持未成年性工作者。
8/13/2006 5:19:00 PM (#5943677)
星仔走天涯 该角色已不存在
新快报还是这么恶心,打死我也不看新快报。请准备投放广告的客户以后都不要找新快报,到贴钱也不要找新快报做广告,有广告放到南方都市报去!谁在新快报做广告,我就抵制谁。
8/13/2006 10:08:00 PM (#5946239)
冬眠状态通行证 不想一个人

级别:4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5/1/2005
无聊的媒体
8/13/2006 10:14:00 PM (#5946287)
冬眠状态通行证 广医帅哥

级别:55
来自:(广东) 佛山
诞生:5/2/2004
(引用回贴#5915353)广州憨熊:
(引用回贴#5914001)yesterday:
对你的观点,不敢苟同

各有利弊,不能因为防艾就高于一切。
特别是这些MB居然还有15岁的,许多人本来不是同志。


这个问题跟在吸毒上防艾是一样的。该不该向吸毒人群发放一次性用针筒?如果发.岂不是等于纵容吸毒?

其实想一下防艾的工作重点是什么?是防艾啊:不是防吸毒.你不发一次性针筒给他,他照样吸毒.而且.很大机会大家一起感染.

想下不发跟发的后果.做下比较.如果艾滋病的感染率几何倍数增加.危害的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8/13/2006 10:59:00 PM (#5946656)
正式通行证 罗非鱼


级别:20
头衔: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6/21/2006
我不反对公安的举动,但《新快报》,因为在报导中披露线索的来源,而影响了防艾志愿者的正常工作。真是可恶!他们应当为自己的过失而道歉!
8/13/2006 11:42:00 PM (#5947147)
冬眠状态通行证 刹那的爱

级别:8
头衔: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3/25/2006
可叹!!
8/14/2006 11:55:00 AM (#5950072)
冬眠状态通行证 Martin05

级别:18
来自:(广东) 广州
诞生:9/24/2005
经若哲一说,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一个立场混乱的防艾志愿者,一家蹩脚的假正经媒体!
8/14/2006 2:41:00 PM (#5951644)
邢建民 该角色已不存在
      回应若哲的观点:支持!
    新快报的目的无疑是为了吸引“好奇”者的眼球!但是他们并没有充分考虑此报料带来的影响!
    这种事情与“小姐”一样是客观存在,已经不是“好奇”之事!而报社此举的恶果是:
    1、使原本就举步维艰的志愿者工作陷入尴尬的境地!对志愿者队伍中出现这样“狗拿耗子”的事情深感痛恶!对报料的人表示最高级别的鄙视!
    2、影响了防艾工作的进程!人都找不到了,何谈防艾!

    但是也使我们思考,在整个防艾的过程中也必须要走“小姐”防艾的路:与政府有关部门达成默契!

    上述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
8/14/2006 3:03:00 PM (#5951837)
城市语文 该角色已不存在
出于防艾的角度,这个事件的确是一种倒退。防艾志愿者应该要深刻体会到自己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