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们说再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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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的舞者
Vol.1
门口鞋柜上方的镜框里有张十几年前的照片。春游时几个男生站在景山山顶的亭子里张牙舞爪。青涩的面孔,青涩的笑容。他在左边,他在右边,一个吃烤玉米蹭得满嘴乌黑,一个叼着巧克力冰棍,手里还攥着两根儿。
看得令人恍若隔世。
“晚上吃什么?”忙着穿鞋的方凛问。
还在刷牙的周息雨从卫生间里探出脑袋乌里乌突地说:“你能做出什么花儿来?稀饭得了!”
他注意到一个新目标,拿着牙刷的手指了指对方胸前。
“哎,哪儿淘来这么条糁人的领带?你就不怕出门被狗咬?”
“你妹买的……我操!牙膏沾上了,滚、滚——离我远点儿!”
“她买的东西不能碰你懂不懂?全是些中看不中用的摆设。”
“这话啊,跟你妹说去。看她不把你扁个生活不能自理……当着面人五人六地夸,背地里又翻脸说她的坏话……”收拾掉领带上的牙膏沫,方凛整整衣服,问,“如何?”
“等着。”
周息雨把水杯牙刷扔到一边,又从衣柜里拿出条领带,硬是换掉原有的那一条。
“你小子多大了?连怎么捣饬成人样儿还不晓得?”
“够了没有?!我得赶紧走了!”
手忙脚乱地出门,临了又回头朝门里的人叮嘱一句,“晚上早点儿回来!”
周息雨重新抓起牙刷,一边点头一边答应着:“你如果加班就打电话给我。”
三分钟后。
“哐当!”——房门被很不客气地撞开,方凛一溜烟儿冲回屋里。
“糟!没拿手机!”
重新离开时,眼角余光瞥见正坐在桌前吃饭的周息雨。他忽然忍不住扔掉包走过去一扳对方的肩膀,结结实实地吻下去。
“我真该吃蒜。”周息雨似乎并不吃惊,他笑着说。
方凛也笑了,将周息雨手中的面包揪下一小块扔进嘴里。
“盖章。”他说,“这样你就不会跑掉。”
听的人默默地望着他。
准备关门时,周息雨喊住方凛。
“我不会跑的,只是方凛……”他意味深长地说,“你没必要害怕。”
他们相互对视,好象明白了,却又迷惑不已。
没错,又要开始写新的生活了。不过先声明,这两个人可不是什么一见钟情,你少驴了。事实如此,干嘛骗你?
还是从头讲起吧。
首先,关于周息雨遇见方凛之前和之后的一点事。
——整个小学初中周息雨基本上算个乖一点儿的小孩,身边的朋友也都是同一个大院同一个幼儿园里的发小。他会跟父母顶嘴,但也只限于顶嘴,是非轻重还能分得清,把他们气急了挨顿揍,又要扣零用钱实在犯不上。所以没淘得太厉害。
初三得过一次心肌炎。最初的反应不算重,他极讨厌医院,所以宁可在家里当“倒爷”,自己找点药随便一吃,凑合凑合。父母正忙着升官评职称,没功夫理会发蔫的周息雨。后来搞大发了,眼见儿子的小命儿立码就要上交给阎王爷,爹妈这下急了眼,连夜跑医院,商量着出院后再赶着复习预备考试太紧张,结果休学一年。
周息雨挺高兴,总算能理直气壮玩游戏看电视睡懒觉不干家务活。生活不会改变,但有“质的飞跃”。
好象多少还是有影响的。过去的朋友开始还会来看他,慢慢时间久了,彼此便渐渐淡忘。打电话去找对方聊天,听起来也形同应付。明知道大家忙于中考,可以理解,应该理解,然而周息雨心里仍旧挺在意,认为这些人真不够义气;以前是怎么待他们的,结果现在竟敢把他落单。郁闷了大概将近一个多月,这个男孩似乎也变了。
不喜欢同人结交太深的个性就是从那时出现的。人是贪心的动物,对自己、对别人都是如此。投入太多就会害自己吃双倍分量的苦头,必须时刻注意。他把这条奉为真理。剩下的初中生活便是在如此态度中度过的,以至于全班同学连同老师对他的一致评语都是:
“我班同学周息雨,热爱班集体,热爱劳动,学习态度端正,善于团结同学……”
真他妈的操蛋废话!
——周息雨同学唯一的反应便是这个。
热爱班集体热爱劳动,那是没办法,起码装也要装一下,否则便是活脱脱的恶劣典型。学习态度端正,他不过是在尽做学生的本分。善于团结同学——只能说,这小子比较会掩藏内心吧。
上了高中,打算继续这样晃悠下去。只要成绩不好不坏,能考上大学,不做太出格的事,不得罪那些重要的人。又太平又惬意,至少在他自己的世界里……
不出一个星期,全班形成了十几拨儿小团体。周息雨这伙算最疯的一群,时不时“跨省市做案”,甚至蹿到邻校去磨练拳脚。
方凛最初不是同周息雨一拨儿的。他太傲气,也不晓得是那张冰山脸的关系还是不太爱搭理人的性格,起初周息雨等几个哥们儿全当他是透明人,划个楚河汉界老死不相往来。
那家伙也不怎么招女生喜欢,极不懂得怜香惜玉。跟周息雨同学的油条性格不同,他随时随地就能把自己搞到无产阶级专政对象的那一撮里。尤其对女孩子,很是痛下杀手。原先哥儿几个觉得他是装:因为高二时,那小子被张不晓得是哪个王八羔子写的纸条情书诓出去蹲了半天马路;既然能做出这等“衰”事,就说明他还是曾经有那么一点爱桃花的。
不过讨厌女生故而对其恶形恶状这倒没关系,周息雨也挺烦班上的那些见到漂亮帅哥就犯晕的娇滴滴小丫头。经常没事找事跟她们为此呛起来,然后狠狠地来个恶作剧,在一堆愤愤地尖叫和骂声中得意而去。现在说来有点像喝干醋,不过十几岁的未满男人懂个屁?!人么,总会走过这样一段路。
放学后大家凑一块儿玩球,方凛经常泡在教室里写作业。后来因为比赛人手不够就拉他入伙。再后来他跟着周息雨一伙在校门口同欺负班花的小痞子打群架,把个高出自己一头多的胖子揍得四下里乱窜,周围人全都看了个大傻眼,由此大家头回发现这小子还真有一包使不完的熊劲儿,于是各个对方凛刮目相看。
慢慢地,时间长了,说的话也多了些,周息雨觉得这人还成。
嗯,就是还成,没别的。
周息雨那时怎么想?他能想什么?脑子里全是如何追三班漂亮小课代表,哪有功夫琢磨一个逮谁跟谁急,说话像枪药似的老爷们啊……
可是,要来的早晚都会来。
※ ※ ※ ※ ※ ※ ※ ※ ※ ※
喂,方凛。
如果那时我不认识你,现在你又会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你应该还是会爱上谁吧?!
我相信你一定会的。
——周息雨
Vol.2
关于方凛遇见周息雨之前和之后的一点事。
——方凛选择住校是因为不想待在家里看父母打架。不光吵,全武行是经常上演的剧目,有时连方凛自己都会波及到血光之灾。他起先还会劝,然后跪在地上央求,最后待在旁边看电视玩游戏。父母也超级有耐心,从他上小学开始闹到初中,又从初中闹到高中,竟然还没离婚,不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想的,方凛感觉真不正常。
“想离就快点离了吧,你们不嫌累我还嫌啊。赶紧商量好我要跟谁过,反正也没几年,然后大家就都消停了!”
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开始提意见,一边说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看书。那样子就像说别人家的事一般轻松。
“你根本就不懂做父母的心!”妈妈被他的这种论调气得居然哭起来,淌了一脸的泪说。
方凛没吭声,回到自己房里把那本书撕得稀烂。可能是他不愿意去懂吧,对于这种事,他宁可当个白痴。但是为什么要撕书呢?
这所学校的家长会召开次数全北京出了名地多。但落到方凛这里他是能不叫父母参加就不去叫,编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借口,以至于连班主任都奇怪了打电话找上家门,瞒在鼓里的爹妈才在受了老师一通教训后气急败坏地把儿子揪回家。
方凛却没有半点后悔的表示。“少讲道理,那些我背得比你们还顺溜;想打就快打,别让我误了晚自习;别误了你去找自己相好的,也别误了你去当什么抛家舍业的先进工作者。”
老天爷,我们做了什么孽养出你这么个不肖子!
父母诅天咒地的,满房间都是怨言和哭声。那顿胖揍实在是够戗,回学校时已经快要到熄灯时间了,方凛这时有些急,抄近路连瘸带颠一口气跑回去。看门的校工早就安排了铁将军把门,正当他叮当哐啷翻到一半时,校工拿着大棒子虎视眈眈地站在里面仰起脸。
“你是哪个?”老头儿哑着嗓问,很警惕的眼神。
方凛报了自己的名姓和班级。老头儿还是非常警惕,吆喝着让他赶紧滚下来还要叫联防队员领方凛去派出所。
僵持了半天,大吵大嚷的,一直惊动到值班老师出来才解决问题。宿舍里还没睡的同学好心问方凛回家后有没有挨打,方凛很生气地瞪着他说:
“谁告诉你我回家了?这儿才是我的家!”
周息雨是后来才申请转为住校生的。动机比方凛单纯,就是不希望家里管着。他那间跟方凛这间的位置是大对角,一如两人在教室里的情景。周息雨和他的狐朋狗友们似乎对方凛很不以为然;其实不仅仅是他们,其他的人心里是怎么看方凛的,他自己多少也清楚一点。
“别看方凛长的样子挺和气,其实这人特凶,个性特烂。”
一脚踹开教室门之前,方凛把同学们的对话听了个一清二楚。当着他的面大家不太敢这么说,尽管有些人无论身高体形能顶他两个。
别人的友好算什么,对方凛来说没有一点用处。他连自己家里的那两个人都守不住,对于这些只会短暂相伴的同窗更是毫无长久的可能。你说他悲观孤僻?
不错,但他感觉很安全。
跟周息雨比较熟大概是期中考试以后的事了,之前几乎没什么来往。放学后篮球场或足球场总是会被他们班上的这群小子们占据,一次因为比赛不够人数,周息雨的一个兄弟老冒颠儿颠儿跑回来班兵。
留在教室里的人不少,方凛到现在也没搞明白为什么当时自己会成为他的第一人选。除了运动会上让同学们认定是个“跑不死”外,对于足球他并未表现出多少热情。
“爆米花!三班田力小丫的几个跟咱叫板,人不够,你也来吧!”
“找大侃去,他会踢。”方凛准备躲了清清净净写作业。
“他会踢个蛋!回回进鞋不进球!你穷客气什么,想在教室里装老娘们儿?!”
老冒力气大,三下两下把他拽出门,紧接着又冲回去抓了另外几个人。好象也不是那么讨厌踢球,方凛半推半就地跟着他来到足球场。
还记得周息雨正式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因为无法阻挡住对方的进攻,方凛只得从后面飞脚猛铲。裁判没吹哨,周息雨却跳过来搡了他一把粗声大气地嚷:
“管好你的两只脚!想当一代铲王上食堂当去!”
他的正义感招来同队一通不满的哄声,桃酥他们甚至在中场嗷嗷喊起来:“周扒皮你少贫几句!你想让咱们班吃闷蛋吗?胳膊肘向外拐掉炮往里揍你个老不死的……”
随性到有些散漫,爽朗中略带点小孩子的狡猾,周息雨给方凛的印象一直是这样。只不过今天,他好象得对这个人重新认真对待了。
大概就是因为这句话的作用,找不到其他理由。方凛也头一次打从心里极诚恳地对他说:
“知道了,我不会再这么做。”
那场比赛赢得人人眉飞色舞,随后,方凛像是被一阵无法抵挡的暴风席卷着,同大家跑去洗澡,跑去吃饭,跑到街上瞎逛,在熄灯前玩命奔回宿舍楼应付点名。
融入就是如此简单。他们开始频繁地进出方凛所住的宿舍,方凛也渐渐成了他们那里的常客。就连两家父母,也有了比以往更密切的联系,按方凛的说法是各自父母臭味相投,一丘之貉的关系。
周息雨对他这种满是嘲讽的话付之一笑。想当官想得要命的爹妈,同床异梦的爹妈,以孩子自己的能力已经无法改变这些大人了。由此他甚至羡慕方凛近乎残忍的做法,并且毫不隐晦地表示了出来。
“我要有你一半的狠劲儿就成了。好好气气他们……”周息雨说。
方凛起初好象没听明白,但过了不到几秒钟突然立起眼睛从牙缝里说:“你他妈敢动一下歪脑筋当心我宰了你!”
这话不像是开玩笑。周息雨非但不生气,反而显得很高兴。愉快地告诉方凛他知道了,而且会把这句话当成信条的。对方被他搞糊涂了,坐在双杠上的周息雨想了想说:“也没什么,仅仅觉得被大家说成天下第一恶人的爆米花骨子里还是挺善良的嘛!”
方凛没有反驳他的话。他们在空荡荡的操场上一起安静地看着日落西山。当时谁也无法想象,将来是否还有这样的机会。那种平静,就像是龙卷风到来之前的预兆;太阳下山了,伤口就会露出来,月亮有圆缺,伤口会愈合,却也会重新流血;只是他们还不明白。
整整高中三年,方凛和周息雨都是在这种简单的友谊里度过每段时光。至今两个人仍然非常怀念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日子,那三个年头,或许应该说是他们幸福得最彻头彻尾的三年。
因为他们一无所有,也因为他们对彼此毫无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