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中) 肖红袖-雏菊与玫瑰作者细腻的感情和写作笔法,受到读者追捧。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完成)新写手专栏推出肖红袖、爬虫、荼靡、清茶、银狐个人专栏
天空作品100%迁移为保护作者、读者、编辑的劳动,旧版天空的作品实现100%迁移到新系统下。一
一声黄河之水天上来的呐喊,震惊了那条盘蛇一般绻卧于中原的长长的黄河。它带着亘古的荒凉,奔腾的怒吼,冲向人间,冲向天地间。洪水来得太多的那一年,黄河竟没有能承受住上天的恩赐,它决口了。随着“轰”的一声惊天动地响,仿佛曾经那么熟悉的世界,蓦然之间换了一张末日来临似的狞恶的脸孔,青面獠牙般地把土地、庄稼、牲畜、人口都作为了对它的贡品,毫无愧疚之色地尽情笑纳了。
天地初开,总是这样残酷地涂炭着善良的生灵。
包括一切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精神,同样难以抵御这始料不及的凶残的横祸。
这是地球史上灾难的一页。
这是自有人类以来举齿不忘的一段苦难的历程。
泛滥的洪水呼啸、奔腾、咆哮地经过了九九八十一天,吞噬了无数的土地、庄稼、牲畜和人口,在爷唤儿、娘唤女、妻唤夫、夫唤妻的哀号声中尽情地笑了一个够,终于厌足而又疲惫地去休息了,去抚摩饱胀的肚皮欣赏着它的利爪横行过的地方留下的一片狼籍的痕迹。像躲过了一场瘟疫似的灿烂的太阳从云隙间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脸,它指给人们一块一面环水、三面靠山的黄橙橙的土地,为被洪水围困得无家可归、无地可耕、无牲畜可养的人们创造了一个继续生息、继续繁衍的所在,威严地命令着说:“看!这是你们的!”每一个人都悲哀地感谢上苍的奇迹和怜悯,跪在湿润的、黄橙橙的土地上,面对大山,把他们早已枯竭的眼泪浸在泥土里,把他们紫红色的脊梁袒露给灿烂的阳光。
他们是严格意义上的好人的那一类,循着日月与季节的更替,背负苍天,脚耕黄土,他们的视野一直锁定在脚下的这一方土地,突临的灾难惊醒了木呐般的意志,不禁号啕起来:
“我们还活着呵!”
人群里一声撕裂喉咙般的嘶哑的吼叫迎来了众人的响应:
“我们还活着呵!”
“我们真的还活着呵!”
生的渴望复活了他们的神经,像所有死灰复燃的干柴一样,他们的热烈几乎近于疯狂了。
有一天,人们看到从东边那条三、四百米宽的河床上升腾起一团雾气,像云,像烟,又像是一条洁白的练带伸向天空,最后竟凝结成马的形状在空中愈飘愈远了。刹那间,人们重又感到生存的恐怖,感到灾难的临近,感到不绝的悲哀依然时时攀附在他们的头上,他们的身边。这时,一个束紧前襟的五十多岁的老者来到他们中间,顿时人们像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似地,惊恐疑惧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到他的身上。老者笔直地站在那里,沉默了片刻,然后颌首道:“祥气东来,有丰年兆。快快谢恩吧!”于是,人们像得到神明的启示,随着老者刚落的话音,一齐跪了下去,乞盼苍天,吉祥佑福。老者的身后是峻峭的山峰。就在这一天,受洪水之灾而突围生还过来的男人和女人,素味平生地结聚在这块土地上,他们知道这是上天的指引,他们也就发自内心地尊老者为圣者,为贤人,并拥为这一小方土地的头领。
“免礼啦。”老者庄严地点了点头。
他们都是极善良的人,是像散沙一样被洪水的力量推到一起,他们如今的还能够活下来,不仅感谢上苍的佑护,而且还感谢自己曾经的善良与忠诚。太平时,他们驯服于一族一支的头人,而现在,这荒灭无望的时候,更需要有一个人来驯服自己,驾御自己,统领自己,不然,活下来还有什么兴味?这世界还成其为世界吗?
从此,这位老者就顺理成章地作了这一群散而复聚的绵羊中的头羊,人们也心甘情愿地几乎是奴隶般地受着他的辖制和支配。
后来,经老者的提议,这块土地的名字叫白马村,东边的那条河就叫白马河。
斗转星移,日月轮回,一千多个年头过去了。
然而在白马村的史志上,一直没有发现这位老者的姓氏。
二
不觉时间跨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那既是一个时段,也是一段历史。在时间的长河里,有些历史其实是很刻骨铭心的。
笑话过他的人们也许还在笑话他,因为他们还像昨天一样记得他回到村子时的那一脸呆像。这是从心底升起的蔑视几乎就和痼疾一样顽强地盘踞在心头,任什么也难以动摇它。“我们怎么会是这个活法?”那几天,他翻来覆去地只说着这样一句话,有时是对别人,有时是对自己,像是中了什么邪气,所有的思想都集中在这一条线上。
他总是穿着那件家布褂子,两只手也总是习惯性地插在那两个粗针大线缝在褂子上的口袋里,有些悲哀地望着村子里高矮不一、形状怪异的土坯房,一丝苍凉的神色把他那张颧骨突出的脸扭得像身后山上的棱角分明的丑石。看不透的心思躲在了看不透的山影中,连那印在地上的影子也变得模糊起来。人们感到这已经不是从前的他了,甚至感到他自始就不属于白马村这个阵营的人,要知道,很多人是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能看出有没有野心的。老辈子人就是这么说的:“三岁看大,八岁看老。”相信这话没错。于是,人们免不了要带着几分挖苦和嘲弄的口气说:“还是我们这块土地好养活人,在外面尝到苦头儿了吧?”
他就摇一摇头,径自走去了。见到这个被他们挖苦和嘲弄的人无言以对,他们的自尊心便得到了一点满足的样子也去了,汇在房山之下晒太阳的一伙中,吸烟,聊天,赞美着脚下的这一片土地。正是初春的季节,风把山那面的气息送过来,使整个村子的空气都显得潮润润、凉爽爽的。参差不齐的田野像随意涂抹的画布,红一块,绿一块,看上去,心里总是很舒坦。虽然这只是正在生长起来的玉米、高粱和粗食作物,但是,对于白马村的人们来说,这就是他们的骄傲,这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他们秉承着上一辈的思维永远定格在这个基础上,因为他们知道,失去了这些,便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他们的生命。父辈,乃至上溯更古远的以前的祖先,哪一个白马村人不是仰仗于这块土地繁衍生息下来的?“看看谁能种出这么好的玉米,这么高的高粱?倒有人开始嫌弃它了,不是吃多了撑的,又是什么?”于是大家便在旱烟的烟雾中谈玉米,谈高粱,谈烤成的金黄色的玉米面饼子如何香脆,如何美味。仿佛那正在生长的作物已经是在灶锅里升腾起诱人的香味了。间或他们也要谈一谈女人,诡谲的目光里泄出些许猥亵的神态,譬如张家的姑娘,譬如李家的新过门的那个十七岁的小媳妇。太阳逐渐地向西边倾斜了,仿佛连白马村人的那一点点骄傲也要带走,这时,他们又想起了那个似乎是永恒的话题:
“这是多么好的一块地方,子路那小子真不该离开我们去瞎闯瞎碰,到外面去闯,有什么好处?”
“那是他没福消受,自作自受,是不是?忘祖的东西!”
德高望重的齐庚爷端着长柄烟锅儿对众人说,看他的神情,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众人们也是真诚地附和,连连称是。看这齐庚爷:粗布衣裤裹着一个瘦削又不失尊严的身子,皱纹叠得像树皮一样的脸上,稀稀落落地蓄着黑里透白的胡子茬。他一手举着烟锅儿,一手揉了揉眼睛,那眼皮也像洗皱的一块破布帘似地围在眼眶的边上,但是,人们总要自觉或不自觉地规避着从那里射出来的目光。
老齐庚常拿自己和孔圣人相比,论德,论仁,论义,都要使自己成为白马村的一个样板,一个典范。活着的老一辈人清楚地记得老齐庚的爷爷当年是白马村的首要人物,不在于老人家的言,而是在于老人家的行,带着二十几个精壮的小伙子,硬是一筐筐从山上背,从地里背,把顾主所要的石头和粮食送过那条潋滟的白马河,给村子里换回来了二十几头牲口,从此,白马村才有了牛马拉犁人殿后的改变。人们信服着老人家,敬佩着老人家,逢年过节都要像供祖宗似地把新鲜的美味和米酒送到老人家的面前。然后是老齐庚的父亲坐镇白马村,重新接受人们的致敬。如今,老齐庚子承父业,顺理成章地成为人们心中的偶像和崇拜者。三十几年来,老齐庚凭着与生俱来的那一种素质与心机,随着年轮的转动,丝毫不曾放松地拉着白马村这挂大车趋奔前行。每一个人似乎都对祖上遗下的这一份家资十分地珍惜和关爱,所以,每一个人也似乎都义不容辞地维护着他们的利益,并尽情地享受着家资的福荫。同样一片天空,同样一块土地,同样一种习惯,同样一种信仰,他们觉到这也都是祖宗在冥冥之中赐予的福祉。于是,从那一天起,他们承认齐庚爷,实际上也是在承认自己的生命。老齐庚懂得这一切一切并且很认真地对待着这一切一切。他发扬了祖辈的光荣,对白马村的人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理解之后,他悉心钻研了“治人”与“治于人”的关系,他能够仅凭一个眼神,一句话语,就可以把别人的一个愿望一个行为变成泡影。这是什么?这是思想。思想给人的实惠是不可计算的。老齐庚那皱纹密布的前额,像是给人以智慧的沟回,里面深藏着白马村历经沧桑的历史。他已经是七十三岁高龄的老人了,居然腰板还算硬朗,所以,不知从哪一天开始,他怀疑孔圣人的终极寿数是不是让人们搞错了。这时,老齐庚挥动烟锅儿指了指众人,又说: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哪,白马村就是我们的根,离开了这个根,就是离开了祖宗。守业难啊!你们想,一棵树离了根,还能活下去吗?”
“不错,我应该和你们一样死守在这里,那就一切都太平了。”
人们惊异地回过头来,发现他们尽兴诅咒的子路不觉地已经站到了他们的身后,他那承重的目光落在了齐庚爷的脸上。人们感到了那目光的有些恶毒。他们是好人,是循规蹈矩的好人,从没有想过他们说出的诅咒的话会暴露在被诅咒的人面前,所以,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一丝尴尬,一丝无奈的神情。好在齐庚爷在,他们不用怕什么。老齐庚闻听此言,像受了侮辱似地从口里摔出一口黄痰,松弛的面皮动了几动,愤怒地说:
“你别赌气,也别不服气,白马村死的活的人我见得多了,那里面比你有本事、有头脑的人也有的是,就凭你一个毛楞小子,还想治国平天下吗?你看看天下哪一块是属于你的?祖业是祖宗治的,就要由祖宗的意志来保护它,发扬它,白马村容不得斜的歪的。改变它?告诉你,我有一口气,你就甭想!这是祖宗的规矩,懂吗?”
齐庚爷怒了,好像从来没有这样对谁怒过,所以就特别震撼人心。那两只小而圆的眼睛像是要喷出火来一样地将子路焚化掉。周围的人全都敬重地垂下目光,以不触到齐庚爷那张发怒的脸。同时他们也心生了怜悯,不愿见到被诅咒的子路在齐庚爷面前的那一副窘态。子路忽然平静下来,说:
“外面的世界都在变,我们也要改变一下了,不然……”
“鸡巴毛!”齐庚爷愤愤地打断子路的话,“一千多年了,白马村没有变化吗?没有变化能有你吗?早年间,我们这里都有啥?秃山荒野,蒿草遍地,你娘都十二岁了,还光着屁股呢。一辈一辈地苦熬苦挣,一辈一辈地吃糠咽菜,怎么样?到了现在有粮食,有鲜鱼,有大肉,还不知足吗?记着,白马村不是一坛死水,白马村是上天恩赐的,上天就不会不顾怜他的下人,用不到你来操心。”
齐庚爷真是气宇轩昂。一番话说得周围的人们频频点头,深觉齐庚爷爱乡如命的情深谊厚。他们有些激动,扭转头望着子路这不如个孙子似地站在人们的面前,方才的怜悯换成了憎恶,每一道目光都像是一根硬针刺痛他的身,他的心,使他不由得想起在城里看到的一群人揪住一个人,让他戴高帽子,让他撅屁股,让他挨拳头的情景,忽然感到一个人敌一群人的单薄与弱小,感到一个人要想在这世界独立起来的负重与艰难。这时,他的额头不觉浸出几点冷汗来,在众目睽睽之下仓皇般地溜走了。
“白马村出了这么一个逆子,简直是祖宗的耻辱!”齐庚爷忿忿地吧嗒了几口烟锅儿,在心里恶狠狠地骂道。同时,一个不祥的念头掠过脑际,直接地挑动了皱脸上的哪一根神经,使他突然感到眼睛剧烈地跳起来。
“凶兆!”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