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中) 肖红袖-雏菊与玫瑰作者细腻的感情和写作笔法,受到读者追捧。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完成)新写手专栏推出肖红袖、爬虫、荼靡、清茶、银狐个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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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余望,22岁,男性,射手座。
喜欢收集塑料的半透明盒子,喜欢吃切司蛋糕和暑条。
我不是左撇子,但是喜欢用左手打牌;我不喜欢工作,但为了避开下班的高峰时常最晚离开公司。
我有很多奇怪的想法,但是活得一点都不另类;我最喜欢画面,但是现在每天做的事只是写字。
我不愤怒,不怀疑生活,我知道努力赚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就会很开心。
我不否认自己物质,我不觉得可悲,因为我比大多数人容易满足,我不贪心。
我最喜欢玩的游戏叫做“守城”。就是网络上互不相识的几个人,一起守护一个城堡,不让怪物闯进来。
这里的怪物永远不停地往城里涌,数目是无限的,并且会越来越强大,而我的时间是有限的,我每天都要早睡早起。
所以结局一定是输。
但是我们都爱玩这个游戏,一个知道结果一定会输的游戏。
2
这个城市有很多人,他们白天工作,逛街,光彩鲜艳的出现在高层的写字楼,没有表情的穿梭在地下通道中,紧紧闭着自己的嘴。却在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对着空白的电脑屏幕不知所措。
这样的状况让人很慌张,我也有过。所以我会努力做很多事情,听歌,看很长很长的电视剧,画画,一个人逛街。
我有很多本画册,大多是黑白的,我喜欢画黑白的画,因为我懒得涂上那么多种颜色。
我喜欢画形态臃肿的物体,他们有人类的四肢,圆圆的身体,他们面目狰狞,却总是傻乎乎的表情。
我有一个女朋友,还没有毕业,大四,学财经。
她喜欢写字,我是说纯粹的写字,喜欢用一支碳黑的钢笔写字,她记得很多莫名其妙的句子,随手在空白的稿纸上写出来,她的字很好看,写满一张纸以后,她便撕下来捏成团扔掉,空闲的时候她就那么做,乐此不疲。
她还喜欢木质的模型,除去生日和节日我送给她的,她自己经常到处找,有屋子,风车,铁塔,迷你家具。
我们一起租了房子,但是我们不常住在一起。
我们有一张很大的床,床头的长台上放满了瓶子,酒,香水,隐形眼镜的药水,还有几包烟,寿百年和红双喜,都是我们夜里去超市觅食的时候买的。
可是我们谁都没有买过打火机。
她很爱我,她把我的画夹在她厚厚的笔记里,我们的感情很稳定,她和我一样,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们不常吵架,很少做爱。
我们在一起四年,夏天的时候,我们都毕业了,她决定继续考研,而我去另外一个城市工作。
她以前一直对我说,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一个城市,那就分手吧。
到了我要离开的前一个星期,我在中午两个人吃饭的时候对她说,我们分手吧。
我看着她,很平静,我觉得她也会很平静的给我肯定的答案。因为这似乎是一直商定好的,并且是由她提出。
可是,她沉默了,然后站起身就走了出去。
速度就象msn上突然下线的联系人,一句话还没有打完,那人的头像就变成灰色了。
我们还没有说完,她便消失了,像因为情绪失控溢出眼眶的泪水,在烈日之下倏的消失了,脸上有不太舒适的泪痕,仅仅是不太舒适,我甚至都不愿意去擦拭。
当然,我等过她,她的衣服,钥匙,手机,她的任何东西都没有带走,她应该会回来的,可是没有。
我在我们的房子徘徊数日,我确定她不再回来。
然后跟随她在这个城市消失。
3
我到了另外一个城市,我一直一个人,我有了一个工作,就是一直写字。
有富足的钱和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去逛街,戴上蛤蟆镜,塞一只棒棒糖在嘴里。
不知道为什么,吃棒棒糖会让我觉得有安全感,我每次在超市结帐的时候,会随手在柜台处拿一包叫做“真知棒”的棒棒糖。
那一次,我照例拿了一包,这时候,我身后排队的男孩也拿了一包。
我看向他,他也看向我,面带笑容。
然后我们就认识了。
他的名字叫苏迟,24岁,天平座,家住在附近。
我不知道是因为他的样子很讨巧,还是因为他拿了一包棒棒糖。
我也不知道他一直喜欢吃棒棒糖,还是那样做只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
我们谁也没有问过对方。
出去的时候外面下了雨,我拆开包装,拿了一只蓝莓口味的,他选了一支黄色的,但是天太昏暗了,我们看不清楚包装纸,就一直在猜是什么味道。
我吃棒棒糖的时候很安静,不想说话。
而他在一旁唠唠叨叨的,非要尝尝我这支的味道。我没有见过一个陌生人和别人认识不到十分钟就会有那么不矜持的举动。
我由惊讶到不适再到忍无可忍。
他看我有点要发火的表情,索然放弃。
4
棒棒糖里有我的一个秘密。
吃棒棒糖是我高中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情,下课后去操场边的小店买“真知棒”,含在嘴里。当然不止是我,我最好的朋友也喜欢,其实是因为他喜欢,所以我才有这样的习惯。
我时常会被身边的人影响而染上某种习惯,比如喜欢哪个歌手,比如喜欢哪项运动,比如抽烟。
而这些习惯一旦养成了,即使影响我的人不在了,他们还如鬼魅般如影随形,让我时常想忘却什么的时候,又一遍遍想起。
那时候,Q和我就含着这样的棒棒糖,走在校园里,我们总是可以那么开心,下课时玩得忘乎所以,上课的时候便会迟到,我们一起逃晚自习,躲在课桌后面看漫画,可是他的成绩一直很好,而我是越玩越堕落,有时候一边怀疑自己的愚笨,一边嫉妒他的智商。
每一次回忆起Q,我只是反复想起那些类似的情节,而到了某一个节点,我就让他们立刻停止。
那些我不想面对的时间段,那么多年我都没有释怀,没有一个人有选择性遗忘的能力,可是,我们时常在回忆久远的事情时,混杂了许多自己的意愿,回忆因此变得不太真实,却也因此美好起来。
我们会尽量避免那些不愉快的情节,既然已经是往事了,为何不能让他尽可能保持美好的样子呢。
5
我没有告诉苏迟这些,对于一个陌生人来说,讲这些无疑是不适合的。
我不确定苏迟是否真的喜欢吃棒棒糖,但是我确定他喜欢抽烟,不用很长时间我就发现了,因为他无时不刻的在抽烟,走路,吃饭,看电视,睡觉前...
我不喜欢闻到烟味,但是蛮欣赏他抽烟的样子,有点痞,大无畏的样子。
他在我家的时候,我就会把窗子全部打开。我们频繁的在一起,他搬来一个游戏机,很老的那种,就跟小时候玩的小霸王差不多。
我们玩超级玛丽,魂斗罗,双龙传,苏迟都能把秘籍调出来,可以让我有无限次生命,偶尔我们看动画片,我喜欢高达,他喜欢圣斗士。
我们频繁的在一起了,本来这一切没什么,可是那天我们一起去酒吧,我们喝醉了。
回到家,我洗澡的时候,他也进来了,当然,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也许是他洗澡的时候,我进去了,总之,我们在一起洗澡,然后,发生了一些很奇怪的事情。
有人说,对男人而言,没有性就不会有爱,我不知道反过来是否成立,就是说,我们是因为有了爱,才会发生性么。
我不确定,因为我不知道是否喜欢他,我知道这一切很奇怪,我们是两个男人,并且,我们是因为一支棒棒糖认识了对方。
我们几乎没有觉得任何尴尬,也没有逃避问题,我们考虑清楚以后的结果是继续发生无数那次次洗澡时发生的事。
我想我们是“在一起”了。
苏迟从来不过问我以前发生过的事,似乎是个避讳,我告诉过他,我身便出现过的人,没有任何预兆的消失了。
他似乎害怕每一个细节都会成为预兆。
6
他对这个城市很了解,因为他是本地人,整个夏天,我们常在夜里去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闲逛。
我们经常做爱,有时候我想,两个男人生活在一起,精力也许要旺盛许多,有时候下午,我们从街上回来,我躺在床上看杂志,他在抽烟,抽着抽着就会扑过来,我就这样躺着,任凭他解开我的裤子。
我们都喜欢随意的开始,有时候互视对方突然笑起来,就知道要干什么。
我很喜欢他灼热的温度和汗湿的身体,喜欢我们将彼此慢慢的揉碎,毫无保留的呈现给你,然后一丝不剩的捕捉回来。
我们做爱的时候不喜欢说话,没有任何多余的语言,我们捕捉对方的喘息声和任何一丝反应,愈加兴奋。
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喜欢的程度甚至超过他本身,虽然这样想难免有些卑劣。
我们就这样有些透支又有些混乱的进行着我们的生活,周末的时候,我们会在酒吧出没,一个叫做night bear的酒吧,我坚持去那是因为进门时一张风格怪异的壁画和一种叫做黄色潜水艇的饮料。
每次苏迟搭讪陌生的女子,言语轻佻的像是情场浪子,要么被一脸懵懂的拒绝,要么被刁蛮放荡的为难,可他还是那么乐此不疲。
我当然不会管他,至少和我认识为止,他似乎没有任何与女人做爱的意向,况且,看A片的时候,也只看男人。
我觉得他更像是在表演和消磨时间。
7
那天,我们照例在night bear喝酒,那天的人很多,而这个吧很小,所以有很多人站着。
有一个老外手舞足蹈的和对面的年轻女孩说话,不知道是语言沟通障碍,还是竭力说服对方。总之一切看起来都很热闹,每个人都显得特别兴奋,苏迟也在四处打量,没多久就离座。
他走向距离我们位置十米的地方,有两个女孩,他的身体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看不清她们。
等到他稍微移开点,我想大概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我遇到了颜殊。
开始我不能确定是她,她肘靠着吧台,和另外一个女孩说话,依然是长发,除了很重的眼影,没有其他妆。但是我看到她手上大大的黑色塑料戒指,有一次我们在路边摊买回来的,她说像anna su的东西,戴在手上像一朵黑色的花。
而现在这朵妖冶的花就开在她的食指上。
我们曾一起消失在同一个城市。如今我们又遇见。
是的,我曾把她弄丢了,现在我又找到了她。
于是,我就走过去,走到苏迟的旁边,我看着她,再次确定了我没有看错,然后说,回家吧。
对于这句莫名其妙的话,诧异的不仅是苏迟,那个同伴女孩和颜殊面面相觑。
“回家?”苏迟看着我,问道。
“颜殊,我们回家吧。”我又重复了一遍。
苏迟拉住我,你疯了吗。
对面的那个女人惊慌失措的拿起桌上的包,拉着她的同伴跑出门外。
我没有去追,我只是觉得,我在说一句没有说出口的话,做一件未完成的事情,至于说完以后的结果,并不是我能安排的了。
“你喝多了?”苏迟一边走,一边问我“你喝了多少?你的黄色潜水艇似乎没有酒精含量的吧。”
他一直问,我一直沉默。然后他终于停止了,在十字路口的时候。
“你们认识的,是吧?”他又问。
深夜的街道行人极少,有车右转,打了车灯,照的我眼前明晃晃的。红灯停,绿灯行,我们谁都没有前进的意思。
然后,苏迟快速的消失走过路口,消失在夜色弥漫的街道中。
那个在夏天穿着灰色背心的女子,喜欢坐在落地窗边抽烟,她的手边有一个玻璃杯子,里面有没有喝完的半杯白开水。
她喜欢写字,喜欢赤脚在木地板上走,她的头发很柔软,像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娃娃。
她写下的那些句子,像一个抱着布偶的孩子,坐在角落里喃喃自语。
我记得她明媚的面容,仰视我的时候,落下小块的阴影,淡漠的表情里暗藏着喜悦或是悲伤。
可是,我把她弄丢了。
8
苏迟很久没有出现,我们没有联系,他终究也消失的没有预兆。
我常去night bear,再也没遇见任何人。
其实哪怕再遇见一次,也起码能印证我曾经遇见的不是一场幻觉。
那天中午我在扫院子,夏季灼热的阳光让我透不过气来,尤其是满地扬起的灰尘让我深感厌恶,隔壁的老太又在用一口卷着舌头的普通话教训孙女,我立刻扔了扫帚,走进屋子里,重重地锁上了院子的门。
有时候,我们发现很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已经来不及,更糟的是,我们总会犹豫,猜想那些离开的人,他们是否有过不舍,还是迫切的想将我们淡忘。
我突然很想回家,傍晚的时候走到熟悉的楼梯口,一步一步带着莫名的忐忑。老妈开门的时候掩饰不住的欣喜和惊讶,她一直仔细地看着我,却不同往常,什么也没有问。
走的时候老妈终于还是低声说了句,怎么越来越瘦了,我忽然有强烈的负罪感,笑了笑匆匆关门下楼。
以后的日子,我决定继续开始朝九晚五的生活,依然每天写字,只有很少的假期,面对办公室里那些麻木的面容保持同样麻木的表情。
而这个短暂模糊的季节在一场意兴阑珊的连夜雨后告一段落,象院里曾绽满四处的野花一般杳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