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中) 肖红袖-雏菊与玫瑰作者细腻的感情和写作笔法,受到读者追捧。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完成)新写手专栏推出肖红袖、爬虫、荼靡、清茶、银狐个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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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余望,22岁,男性,射手座。
喜欢收集塑料的半透明盒子,喜欢吃切司蛋糕和暑条。
我不是左撇子,但是喜欢用左手打牌;我不喜欢工作,但为了避开下班的高峰时常最晚离开公司。
我有很多奇怪的想法,但是活得一点都不另类;我最喜欢画面,但是现在每天做的事只是写字。
我不愤怒,不怀疑生活,我知道努力赚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就会很开心。
我不否认自己物质,我不觉得可悲,因为我比大多数人容易满足,我不贪心。
我最喜欢玩的游戏叫做“守城”。就是网络上互不相识的几个人,一起守护一个城堡,不让怪物闯进来。
这里的怪物永远不停地往城里涌,数目是无限的,并且会越来越强大,而我的时间是有限的,我每天都要早睡早起。
所以结局一定是输。
但是我们都爱玩这个游戏,一个知道结果一定会输的游戏。
2
这个城市有很多人,他们白天工作,逛街,光彩鲜艳的出现在高层的写字楼,没有表情的穿梭在地下通道中,紧紧闭着自己的嘴。却在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对着空白的电脑屏幕不知所措。
这样的状况让人很慌张,我也有过。所以我会努力做很多事情,听歌,看很长很长的电视剧,画画,一个人逛街。
我有很多本画册,大多是黑白的,我喜欢画黑白的画,因为我懒得涂上那么多种颜色。
我喜欢画形态臃肿的物体,他们有人类的四肢,圆圆的身体,他们面目狰狞,却总是傻乎乎的表情。
我有一个女朋友,还没有毕业,大四,学财经。
她喜欢写字,我是说纯粹的写字,喜欢用一支碳黑的钢笔写字,她记得很多莫名其妙的句子,随手在空白的稿纸上写出来,她的字很好看,写满一张纸以后,她便撕下来捏成团扔掉,空闲的时候她就那么做,乐此不疲。
她还喜欢木质的模型,除去生日和节日我送给她的,她自己经常到处找,有屋子,风车,铁塔,迷你家具。
我们一起租了房子,但是我们不常住在一起。
我们有一张很大的床,床头的长台上放满了瓶子,酒,香水,隐形眼镜的药水,还有几包烟,寿百年和红双喜,都是我们夜里去超市觅食的时候买的。
可是我们谁都没有买过打火机。
她很爱我,她把我的画夹在她厚厚的笔记里,我们的感情很稳定,她和我一样,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们不常吵架,很少做爱。
我们在一起四年,夏天的时候,我们都毕业了,她决定继续考研,而我去另外一个城市工作。
她以前一直对我说,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一个城市,那就分手吧。
到了我要离开的前一个星期,我在中午两个人吃饭的时候对她说,我们分手吧。
我看着她,很平静,我觉得她也会很平静的给我肯定的答案。因为这似乎是一直商定好的,并且是由她提出。
可是,她沉默了,然后站起身就走了出去。
速度就象msn上突然下线的联系人,一句话还没有打完,那人的头像就变成灰色了。
我们还没有说完,她便消失了,像因为情绪失控溢出眼眶的泪水,在烈日之下倏的消失了,脸上有不太舒适的泪痕,仅仅是不太舒适,我甚至都不愿意去擦拭。
当然,我等过她,她的衣服,钥匙,手机,她的任何东西都没有带走,她应该会回来的,可是没有。
我在我们的房子徘徊数日,我确定她不再回来。
然后跟随她在这个城市消失。
3
我到了另外一个城市,我一直一个人,我有了一个工作,就是一直写字。
有富足的钱和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去逛街,戴上蛤蟆镜,塞一只棒棒糖在嘴里。
不知道为什么,吃棒棒糖会让我觉得有安全感,我每次在超市结帐的时候,会随手在柜台处拿一包叫做“真知棒”的棒棒糖。
那一次,我照例拿了一包,这时候,我身后排队的男孩也拿了一包。
我看向他,他也看向我,面带笑容。
然后我们就认识了。
他的名字叫苏迟,24岁,天平座,家住在附近。
我不知道是因为他的样子很讨巧,还是因为他拿了一包棒棒糖。
我也不知道他一直喜欢吃棒棒糖,还是那样做只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
我们谁也没有问过对方。
出去的时候外面下了雨,我拆开包装,拿了一只蓝莓口味的,他选了一支黄色的,但是天太昏暗了,我们看不清楚包装纸,就一直在猜是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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