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中) 肖红袖-雏菊与玫瑰作者细腻的感情和写作笔法,受到读者追捧。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完成)新写手专栏推出肖红袖、爬虫、荼靡、清茶、银狐个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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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肯第一次遇到小鱼的时候,酒吧里还没有多少人。酒吧是在傍晚六点开门的,那时是六点半多一点,许多夜动物根本没有出现,服务生们寂寞地看着天花板,昏暗的灯光,一点也不闪亮。也许会有小爬虫在黑暗的角落里小心翼翼地出没,但它们一定坚决地避开人的视线。人是种很危险的动物。
常喜遇到何欢的时候,兰格西酒吧里满满的人,没有一个女人。许多人知道那是一家GAY吧,但是不是所有的GAY吧都是这样,许多人认为这一家酒吧太低级,因此它被打上了耻辱的标签,使进入者显得行踪鬼祟起来。阴暗的角落里有许许多多闪烁的眼神,每进来一个人,眼神们就都飘过去瞄一瞄,发现猎物后眼神会迅速升温,灼烧了淡定的空气。所以敢于走进兰格西的人要能抵抗辐射,射线可以叫阿尔法或伽玛,经过了每个人的脸,成为最小公倍数。射线甩也甩不掉,其中有两条是何欢发出来的,那是最癫狂的两条,月光看到了那种绝望的天真,提心吊胆地躲开了它们。
小鱼坐在那里,脸看着高脚杯。小鱼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你,但是那声音太小,谁都听不到。偶尔有一些被风带走了,泄露出去,却又散了,成了殒灭的寂寞的流星。天上所有的星中,有一颗,必定是小鱼的心。小鱼低声对自己说话,曾经那些话是阿肯最爱听的,现在阿肯不在了,小鱼就对自己说。总有双耳朵接纳它们,谁的或谁的,有什么区别。
阿飞趴在小鱼的肩膀上哭,小鱼说你别哭你别哭,后来小鱼觉得自己的嘴麻了,说不出话了,一使劲,流下了两行泪,那么大那么大的珍珠,砸在地上,忽然就升起了妩媚的烟。小鱼抱着阿飞一起哭,阔口杯里的蜡烛吓了一跳,不敢大幅度跳舞了,只能微微地点着头,恭敬地卑微着。阿飞说我好想何欢啊,何欢要是在,我什么都不怕了。小鱼眼里的光暗了暗,小鱼说何欢在的时候,我们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小鱼说何欢在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和他说什么吗,何欢是神经病啊。阿飞持续低声哭泣着,阿飞呜咽着说何欢是个他妈的神经病,但是何欢什么都不怕,我想何欢我想何欢。小鱼说可是何欢不在了你不明白吗何欢不在了!小鱼受不了,大声大声哭出来。何欢是神经病,何欢是神经病,他们都这么说,声波在气体的介质中一圈一圈传播,绝不停息。
阿肯对小鱼说,我们分手吧。小鱼说为什么,我怎么了我怎么了。阿肯说,你一直都欺骗我,你曾经去过豆豆浴池,你不干净,你欺骗我你知不知道你欺骗我!小鱼吃惊地看着阿肯,小鱼说你在乎这个?阿肯脸色铁青,手指哆嗦着指着小鱼,阿肯说我喜欢你,我曾经把我最真挚的感情都给了你,可是你从开头就欺骗我,你到底有没有对我说过实话。我没说过吗,我说我爱你,那都是真的。是真的吗?是真的吗!阿肯的脸隔了层淡淡的气体,就不那么清楚了,光不肯把图象逼真地传输过来,小鱼的视网膜神经在痉挛,阿肯的画面于是晃动着,左一下右一下,再上再下,那个人的嘴唇翕动着,手挥舞着,逐渐远去,逐渐消失。渐渐阿肯的身影就融化在人海里了,人海是茫茫的吧,谁都找不到他。小鱼站在那个地方,阿肯消失的地方,很久很久,为谁风露立中宵。
我身上脏,很脏很脏,我躺在豆豆浴池的中央,承担了全世界所有的病毒细菌。我是一块膏腴的肥肉,有生命的生灵在我身上繁殖着,一日一万年。来吧爱我吧,我身上的毒药都在欢呼,得到一些,失去一切。
李兵并不认得眼前这个疯狂扭动腰肢的男孩子,他沉迷地看着那个穿着黑衣的男孩子长长的眉梢,心想能够摸一下该多好。那个男孩子也许没有看到李兵,他在舞池中央跳舞,发梢都湿了,凌乱地披散开来,有种酒不醉人人自醉的美感,但并不凌厉,一点点地进入,危险得很。李兵看着那黑色的瀑布,仿佛走入了千年前的丝路。“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啊。”李兵情不自禁地问他,丝路上铺开了千年的辉煌。“何岳。”那个男孩子这才注意到这个一直注意他的人,冲他粲然一笑,眼前的灯光忽地昏暗了。男孩子旁边另外一个少年便笑,说:“何乐,你什么时候叫何岳了。”何岳不大高兴的看了他一眼,说:“那个字我就念‘岳’。”少年不理他,自顾自地笑着。李兵好奇,问:“为什么不念‘乐’呢?”黑衣少年何岳仔细地看了他很久,不再跳舞了,用手抹了抹自己的头发,说:“欢乐欢乐,何乐一定是何欢的弟弟,我不要做他弟弟。”
阿飞和杜小丁分手之后做了很多事,那段时间他一直迷迷糊糊的,每天晚上都去酒吧迪吧歌吧之类的地方,也不知在向谁展示什么。阿飞并不爱杜小丁,是,你不能想象爱这种事物的存在,谁会真的相信它,但是阿飞并不快乐。无论爱不爱,他并不快乐。阿飞在喝醉了之后就会给自己讲故事,不出声地讲,不出声地听,好像那些故事都和一个叫何欢的人有关,但是谁是那个何欢呢,阿飞有点想不起来了。这天小鱼在兰格西遇到阿飞了,他身边有七八个和他一样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人。小鱼厌恶地看着那些醉鬼,觉得胃里有什么在一阵一阵涌动。那些人里有小七,一个著名的MB,张扬,公共大马子,雷雷,在网上聊五分钟就能陪人家上床的主儿,等等等等。他们看到小鱼,吐字不清地打招呼,小鱼冲他们笑了笑,拉起阿飞说,你出来一下。阿飞踉跄地和他出来,乱糟糟的酒吧外是清冷的世界。小鱼问你想怎么样,你得为自己活着吧。阿飞低着头,不说话。小鱼说你这样是做给谁看哪,这酒吧是什么好地方,我知道你现在还去豆豆那里是吧,你不要命了?阿飞低着头说,我要命干什么,我要命干什么。小鱼挥手给了他一个耳光,大声喊你他妈给我听好了,王家飞,你要是个人,就自己走两步路给我看看,我操你妈,你看你现在哪还像个人,跟那帮小妖混在一起。阿飞捂着脸低着头,呜咽起来。阿飞说小鱼,我们能找到何欢吗,他不是神经病,他不是神经病,他有灵魂,他能救救我们。小鱼听到何欢两个字后怔了怔,何欢何欢。
故事是说一个叫何欢的男孩子,你知道,他其实是个神经病。何欢在爱上阿朵之后自杀未遂,之后远离这城市,不知所终。何欢是最疯狂的那一个,谁,会宽恕他。或者,也许,他并不希冀得到宽恕。
常喜和马亮走进大欢喜酒吧,小鱼一眼就看到他们挽着手。小鱼对阿飞说,看,常喜和马亮在一起了。阿飞看了看,说那很好啊,常喜和马亮挺般配的嘛。可是常喜的眼光像是涂上了一层颜料,仿佛灰蒙蒙,鲜艳的色彩都凝固了。常喜的灵魂似乎被什么吃掉了,是谁做的呢。常喜站在那里,无比高大。
李兵喜欢上了那个孤独的男孩子,李兵决定要去追求他。李兵知道他叫何乐,但是他坚持说自己叫何岳,李兵顺从他,那反正无所谓。如果你爱他,那么纵容他。李兵每天都开车来借这个男孩子出去玩,李兵有钱,有时间,所以他完全可以纵容他。那么,他爱不爱李兵呢。李兵并不知道。我不是MB,你想包我啊。我知道你不是,我喜欢你啊。你喜欢我,有多喜欢,有没有……算了,你喜欢我,好啊,追我吧。李兵觉得希望是有的,但是他想说而没说出来的话是什么呢,隐藏着的光,都跑到哪去了。李兵觉得他没办法把握这个男孩子,他的眉毛之间锁了许多心事,他接触不到。某天李兵在阿萨尼酒吧遇到了过去的朋友阿佳,他和他谈起了何乐。何乐?那是何欢的弟弟吧。何欢是谁?你真的没听过何欢这个名字?听过,但没什么印象了。何欢嘛,是个神经病嘛。他怎么了?他是这个城市里最有名的GAY,乖张阴暗病态的,谁也搞不清楚他,如果你看到一个光天化日化彩妆的男孩子站在马路中央跳舞,不管别人看他的眼神,那肯定是何欢。可何乐和他不一样啊。废话,要是他和他一样,你敢要他吗。我敢要吗?李兵下意识地问自己,大脑开始阵阵发麻,一定是有谁在里面使了手脚,不然为何,那么痛。
这些事你都知道,对吧。你并不是没有大脑的,你完全明白你在做什么,你们在做什么。但是,正是因为你的通达晓悟,你才更加迷惘困惑,你是最不明白的那一个。你和你的朋友们站在日光下的阴冷处,平地上的拐弯处,人群中的寂寞处。你可以把大红大绿抹在脸上,吟诗作赋卖弄风骚,因此你是最惨烈的那一个。你一定和他们都不一样,因此你是最先死去的那一个。活着,清清醒醒,行尸走肉,诚恳笃信,灵魂出窍。你不顾一切地跳舞,你是异端、疯子、精神分裂者。
阿飞决定离开这城市。阿飞把自己的东西都送了人:那些靡靡之音的CD,那些薰莸同器的香水,一些大幅的张贴画,一些根本不是人穿的衣服,一只太不可爱的猫。阿飞给这城市中每一个朋友都打了电话,叫他们来参加他的最后的party。他们是群party动物,没有party就是离群索居,深居简出。那party开得很大,在这城市最著名的金兰酒吧召开。那天所有的灯光开的都是粉蓝色,是阿飞最喜欢的颜色,映得人像鬼。阿飞和每一个与会者握手,微笑着看着他们的眼睛,洞若观火。那些人之中,有和他上过床的男人,有和他抢过男人的男人,有和他一起泡吧的男人女人,有和他一起生活过的人,有只聊过几次的网友。人很多,空调开得很大,喧闹的人群却听不见那种寂寞的机器咆哮的声音。最中央的那张桌子空着没人坐,桌子中央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两个字:何欢。每个人都看到了那个牌子,没有人笑,没有人问。阿飞在八点钟人都来齐了之后说,今天晚上,请大家尽情地笑吧,我要走了。今天晚上只差一个人没来,但他是最真实的。阿飞的声音不大,一圈圈地荡漾开,却有轰动的效果,人们静静地听着,那个最真实的人,他不可能来了。
常喜说,我就是阿朵,你听过这名字吗?马亮说,你原来就是阿朵啊,这名字好熟,是不是那个著名的何欢就是为你而走的?你还真是名人啊。常喜说,他是为了他的灵魂。
小鱼也会思考人的灵魂的问题。人到底有没有灵魂,没有灵魂该依靠什么,有了灵魂又到底有什么用呢。何欢走了之后,小鱼常在睡前想这些问题,月光洒不到他的脸上,他能感受到那种遥远的迷惑。他觉得有一阵巨大的空虚自下而上抓住了他,一口一口地将他吞下,消化。他觉得自己庞大的肉身在一点一点地融入那块巨大的空虚之中,缓慢而坚决地。
自己过并没有什么坏处,双喜就这么说。他们这些人都叫双喜姐姐,哦,叫何欢也是姐姐,但双喜是女性。小鱼问,我们到底有没有灵魂,又到底需不需要灵魂?双喜陡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哈哈哈,小鱼你他妈是祥林嫂啊。小鱼不笑,我也许还不如祥林嫂。双喜停止了笑,吃惊地看着小鱼,小鱼,不要想太多,好好活着得了,想太多人会疯的,真的,所有的疯子都是因为想得太多。小鱼抬起头,何欢呢。双喜呆呆地看着他,说,何欢,何欢想了什么?没想什么,他要为他的灵魂付出一辈子。双喜说何欢的灵魂在天上,可你看他活在地上,那有多痛苦,你看得到吗?小鱼望着天空,它那么遥远又那么蓝,它上面一定有数不清的灵魂在漫游,离这人间远远的。
一辈子啊,怎么过不是一辈子,但怎样与怎样是不同的。马亮深知选择怎样的活法是不同的,因此他决定对自己好点。真的,如果你不开心,那只会是因为你并不想让自己开心。所以马亮一直很开心,他第一次发现自己是同性恋时很开心,在小旅馆与人一夜情丢了四百块钱很开心,第一次失恋很开心,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呢。或许马亮并不爱是黑,至多不过是喜欢。或许马亮不过是太爱自己了,因为爱都给了自己,所以就没办法爱别人,又因为爱是引起伤害的唯一可能,所以马亮并不爱别人。喜欢,马亮对每一个人说,我喜欢你,但他从不说爱。不说,很可能意味着没有。马亮崇拜自己的人生态度,那些空虚的折堕的腐烂的霉病的与他都没有关系。何欢,他听见有人问,你不是何欢。不过那又有什么重要,我是马亮就很好了。可是常喜并不爱你。他不爱我,那一定是他的错,马亮轻轻回答自己。我不是何欢,我不是空虚的折堕的腐烂的霉病的何欢,我不是惨白的漆黑的鲜冽的桀骜的何欢,世上那么多人,千亿种形态,而我只是我,不是何欢。马亮看自己光洁平整的手臂,仿佛看到何欢那传说中有烟疤齿痕伤口但一样充满诱惑的手臂,他对自己说那没有什么,不过那一声坠落的叹息还是吐了出来。你要得到,就一定要付出,也许量并不相等,但质一定相同。马亮在昏暗的房间里抽着烟,恍恍惚惚地看到脸孔煞白的何欢,他问他,活着,是为了什么呢。何欢,活着,是为了什么呢。他相信他一定知道,所以他要离开,到遥远的地方去活着,远离这一切,谁都找不到他。马亮白日做梦地看着何欢,一阵一阵抽搐从内脏爆发出来,他慢慢地说,何欢,他像不爱你一样不爱我,但你有灵魂,而我没有,我怎么办呢。何欢说,那么你爱他吗。马亮说,我喜欢他。何欢说,喜欢和爱不一样的,你看,你会疼吗?何欢走过来,抓住马亮的手腕咬了下去,马亮听见自己在尖叫,真实得切肤的疼痛原来并非来自那幻觉中的形象,是他自己的心在叫。马亮抱着自己的手腕在尖叫,何欢,活着,是为了什么呢。没有人回答他。
杜小丁也去了阿飞的最后party。杜小丁在那个其大无比的party上看到了好几十张熟悉的面孔,男同性恋,女同性恋,飘飘,拉拉,同志们,以及几个异性恋的男人女人,比如双喜。杜小丁不想和别人打招呼,他直接走到双喜身边坐下,说双喜姐姐,好久不见了。双西妩媚之极地笑了笑,说小丁也来了,阿飞这次大party来的人还真全呢,上次这么全的人,好像还是何欢演出的那次呢。杜小丁脑海中浮现出长裙曳地的何欢旁若无人地站在酒吧中央唱《夜会》的样子,神色黯然。杜小丁说,双喜姐,我打算退出,再也不做GAY了。双喜揿灭了手中的烟,看着杜小丁。杜小丁说,活着真没意思,很多事情,也许本来没有人逼你,但你自己心里会发毛,慌,真的,真他妈慌。双喜说我懂。双喜说你们都会给自己找不自在,你们其实都是疯子,本来是有何欢的,所以只有他是疯子,现在他走了,你们就都疯了。杜小丁说,其实我挺对不起阿飞的。双喜截住了他,说没有什么对不起的,两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怎么好说对得起对不起这种话呢,如果他能被你伤着,那只是因为他想这样。双喜说,有人说同志永远生活在地下,阴暗的角落中,现在我看你们,也许还真没生活在地下,但你们的灵魂,好像真的藏在地底下呢。双喜低了头,说,可惜,我的姿态是不是太高了,我也许从来并不理解你们。
李兵和何乐在床上躺着,电视里放着广告,杂七杂八,男女明星们粉墨登场。李兵说,小岳,我们在一起两个月了。他一直叫我小岳,因为他知道我不想叫何乐,把乐字读成岳,有什么意思呢,本质上什么都没有改变,我,不过是我。是啊,两个月了,怎么了。李兵笑了笑,说没什么。我不想做何欢的弟弟,他色彩太强烈,把什么都占了去,我在他后面,怎么看怎么像他的影子,没有灵魂没有色彩的影子!我不是何欢的影子。李兵说,小岳,我带你走吧,我们到另外的城市重新开始,好不好。何乐的身体仿佛僵了,何乐说为什么要走,现在这样子不是很好。李兵静静地看着他,说,真的好吗。何乐从床上爬起来,尖声喊,什么是真的,李兵,我告诉你,没有真的。何乐抓起衣服向外跑去,他跌跌撞撞跑下楼,影子在楼道里七扭八歪,将墙壁涂得不堪入目。什么是真的!他向月亮喊,月亮的光并不是真的。什么是真的,他跑在马路上,袅娜的风或者是真的。疯子是真的,我不是真的。李兵打开窗,看远处奔跑的男孩子,慢慢地点燃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在烟雾的遮掩下,那道奔跑的影子不像是真的。我爱你,他冲那影子冷静地说,影子很快消失了,暮色四合。
小鱼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电话那头声音很嘈杂,有一个朦朦胧胧的女人说,天使,天使,我剪了你的翅膀,宝贝,宝贝,我的血流,花儿香,天亮了,做梦,地毯上你开了花,天使,天使,别哭,别怕,风筝,飞了。那原来是首歌,那个女人不断地哼唱。小鱼问你是说啊,没有其他声音,那女人还在唱,天使,天使,寂寞的风,冻伤的月光,粉碎的蝴蝶,野花儿香。小鱼挂掉了电话,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你好,我是何乐的男朋友李兵,我想和你谈谈关系何欢的事,兰格西急吧,今晚八点,可以吗。
兰格西酒吧,今晚八点,那个脏脏的地方,充塞着尘埃、泥土、岩石和噩梦,那也许不是个好地方。小鱼看着对面坐着的李兵,李兵端起一杯喜力,说喝了这瓶酒吧,好吗。小鱼喝光了那绿色瓶子中透明的液体。李兵静静地看着他,说,我爱何乐。小鱼说,我知道。何乐是个很可爱的男孩子。小鱼说,我知道。但何乐一直生活在何欢的世界中,帮我,求求你,帮我把他解救出来。小鱼说,那是他自己的事,你做什么,都是徒劳的。我爱他,你知不知道,你到底懂不懂爱,我要带他走。小鱼说,我也许不懂,不过何乐要生活在何欢的世界中,你又有什么办法能带走他。一个声音从他们身后响起来,小鱼姐,你什么时候
有什么可说的呢,要你和每一个人都一样,过着同样的生活,互相注视,但永远不能理解,看着那些黑玻璃般的眼睛,最终看见了自己的倒影。一些皮毛声相在上升,而另外一些,在不断下坠,从未停止。那个叫何欢的人,他有最敏感的内心和聪慧的大脑,但他同时又真诚无比。他对每一个人献出真心,因此他的心上布满伤痕。看上去他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而其实他又多么在乎。他脸色苍白,瞳孔冥黑,写了一脸绝望,病态地夺人心魂。他和世俗永远不一样,因此他永远被刀砍针刺。他一直想竭力摆脱这一切,但同时又避免不了地爱着这一切。你可以说他满腹诗书才情逼人,但他的言辞谈吐又粗鄙伧俗,他大起大落,大开大合,大情大性,因此自伤伤人,自欺欺人,自虐虐人。他受着情感的束缚和折磨,同时又折磨自己,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对不起的人便是他自己。看上去他是辉煌夺目的,因此你也许认为他自恋,但事实上他又多么自卑。其实关于何欢,并没有什么可说,他不过是只破碎的心,居无定所,碌碌无为。
小鱼说,何欢最初爱上常喜的时候,谁都没想到他真的动了感情,因为大家都以为何欢是生性放荡的人,可当然不是。何欢和小鱼一起去过豆豆浴池,那种可以随意公开做爱的下流场合,何欢当然不是圣处男。不能用什么来解释他们做出的事,除非你能够证明,世界是逻辑所组成的。小鱼说,何欢是受着所有人的斥责的,他们每个人都认为他放荡、夸张、疯癫,丢了所有人的脸,其实何欢不过是真实得近乎绝望罢了。因此何欢怎么可以去爱常喜呢,常喜,那时叫阿朵,是很纯很纯的良好少年啊。小鱼说,事情是不是很简单,神经病人何欢爱上天真少年常喜,在他们所有朋友的共同策划下,常喜弃绝了何欢。小鱼说,这些人里,有我,有何乐。他们炮制了何欢的罪状,把罪状给常喜看,他们把何欢做过的所有的癫狂肮脏的事迹全部告诉了常喜,常喜眼中的何欢再不是那个有着如画眉眼的少年,而是一个淫乱、放荡、下贱、低劣、粗陋、鄙俗、疯狂、变态的异端份子,常喜当然要逃。小鱼说,何欢奋不顾身地从楼上跳了下去,那一滩血迹至今还在我眼前闪现,触目惊心的美呀,何欢穿着深紫色的衣服,长发散在衣服上,长长的睫毛被血染红了。可是多可笑,何欢居然没死,但他再也不肯回来,谁都找不到他,也许去了梦里吧。小鱼说着说着,仿佛又看到何欢轻蔑地笑着的脸,淡妆浓抹总相宜,二分尘土,一分流水。小鱼喃喃地对着空气说,何欢,你说,我们活着,为了什么呢。他又打开了一瓶喜力,喝了下去。酒和血液混合在一起,打着旋儿飘失,上升的、坚强的,泡沫。
阿肯发现自己得了爱滋病之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两天没有走出来。没有窗,没有光,但光无处不在,黑暗包裹着的他分明感受到了那些巨大的光。AIDS,阿肯在床上问自己,是不是因爱而滋生的病,所以叫它爱滋?听起来多美的名字,而太美的东西,并不可靠。阿肯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放风筝时,那风筝飞得那么高,奶奶叫他把线剪断了,他不肯,奶奶说这孩子优柔寡断啊。但人的感情,怎会是其利断金的锋刃。阿肯想,自己的病是如何得上的呢,在和小鱼分手之后,他去了多少地方,堕落的MB聚集的兰格西酒吧,肮脏的群体放荡的豆豆浴池,某些不知名的公共厕所,一夜情专用的小旅馆。阿肯数自己的性爱次数,但大脑很乱,一直数不清楚,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其间有个叫小鱼的,并不哭泣,但悲哀地看着他。阿肯说你走开,你来看我干什么,我不要看到你,我不爱你。那影子不动,浓黑的悲哀。得了爱滋病会死吗?会不会迅速死去?或者,像他们说的那样,要经历漫长的潜伏期,然后一点一点涌现,病毒吃吃地笑,讨好着彼此的温暖。最终我将变成一块紫色的石头,然后被炼制成白色的粉末,胡天胡地。最终我将在你身边,永远不得离开。阿肯说小鱼,我爱你。小鱼,不是你的错。阿肯像寂寞的鸽子,在楼阁最黑暗的地方唱歌给自己听,他的歌只有两个字,小鱼。会死的,我会死的,漫漫的煎熬,然后会死的,可我不要这样。阿肯终于从那紧闭着的门中走了出来,阿肯打开窗,看外面的浮云幻化的花。那些幻象都在叫他呢,来啊,我们去一个安宁的地方。阿肯说好吧,带我走。于是阿肯飞了出去,当人们看到那庞大的身躯接触到地面的时候,一丝祥和的微笑在他脸上盛放开来,他说,爱。
双喜是第一个接到阿肯死讯的人,她想不明白警察们何以第一个找到了她。后来她发现原来阿肯手机的通讯录上第一个名字正是她,但这纯属机器的逻辑。事实上,双喜想,她和阿肯并不是那么熟的好朋友。双喜看阿肯沾了血的尸体,一点也不难过,一点也不害怕。双喜对她身边的法医和警察说,你们看,他不是解脱了吗。法医不满地瞪了她一眼,说其实谁都不会真想死的。警察则严肃地对双喜说,你能联系到他的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吗,许多事我们得处理一下。不能,双喜坚决地说,我们都是城市上空飘荡的羽毛,哪里是根,谁还有爸爸妈妈。法医和警察面面相觑,觉得这个女人神志也不是很清醒。双喜看着阿肯蒙着白布的身体,双喜说我可以摸一摸它吗,法医想了想说,好吧。他觉得她很怪异,因此竟答应了她。双喜俯在阿肯身上,端详良久,低头亲吻了他。
双喜打电话给小鱼,小鱼,你来吧,阿肯死了。小鱼说,我不去,我不。双喜说,人都死了,你还是来一次吧。可是小鱼坚决地说我不。小鱼说,姐姐,我也要离开了,我不会去看他,他根本就没死,在我要去的地方呢。双喜说,那随便你吧,何欢走了,阿飞走了,阿肯死了,你也该走了,这挺好的。小鱼说,你呢,姐姐,你和我们不一样,但是,也没什么区别。双喜说,我,我不走,我刚换了工作,现在月薪四千块,每个月还银行住房贷款八百,还车贷款一千,我今年三十四岁,单身,有车有房,虽然车要过三年房子要过五年才真正完全属于我,但那已够值得骄傲的了,我不走,我要和这些物质一起奋斗下去,我爱生命。双喜泪流满面,双喜说小鱼,我爱生命,我爱生活在生命中间,我爱这破烂的一切,我知道恶心,龌龊,卑鄙,但我身在其中,我就是爱,我就是不想抵挡不能抵挡这强大的诱惑,我是普通人,我就是热爱这些。小鱼说姐姐你哭了,你一定哭了,因为我也在哭,我也想过,要热爱这些,但我爱不起来,我们毕竟不一样,我看到僵硬的墙就明白它是冷的了,可你一定要钻木取火地证明它不冷,姐姐你好傻,可我也并没有智慧。双喜说阿肯的房间里有查HIV的结果,他得了爱滋病,你最好也去查一查吧,即使你不爱它。小鱼说,查不查,有什么意义呢。双喜说你不要这么说,你是不是很久没看到杜小丁了,他现在再也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了,这其实不也挺好。小鱼说,对,挺好的,为什么非要在某个圈子里生活呢,别把那些标签帖在自己身上,有什么意思,杜小丁要是真能离开,就太好了。双喜说你保重吧,然后挂掉了电话,双喜没把自己刚想到的话说出来,她想杜小丁真的离开了吗,那并不是她能想象到的杜小丁。但她没有说,惘然地看着那挂好的电话机。
阿肯的遗物散落在屋子里,没有人收拾它们。没人是遗产的继承人,阿肯的爸爸妈妈拒绝来这个城市接收死去的儿子的一切。“不,我们不能去,他早在20岁那天就死了,这人我们不能认识。”阿肯的爸爸坚决地对警察说。阿肯的妈妈的声音有一些异样,但同样说不能去,不过她要求警察“把他的骨灰扔掉吧,他小时候就希望无拘无束的。”如愿以偿,或者这是宿命的故事。他们不知道阿肯的抽屉里有一张写满了字的纸。聊天,结识,上床,交心,沮丧,躲避,说谎,迷信,跳舞,唱歌,吃饭,喝酒,吸烟,哭泣,我们的生活很复杂,也很简单,我们的生活很肮脏,也很干净,我们的生活和所有人的生活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那些奇怪的眼光,其实是我们自己留给我们自己的。别怕,爱本是无罪,但你不能说你的罪孽都是因爱而滋生的。能够对得起谁,但忘不掉什么,能改变这一切吗,一定失去了许多事才会后悔。我们不是不快乐,不是不难过,爸爸妈妈,你们和我们一样,我们的忧伤是你们的米饭,我们的翅膀是你们的旧鞋垫,我们抛弃着的和追寻着的,是你们不肯说的谎。我爱你们,我爱。
小鱼独自离开了这个城市,把繁重的物件都放在老房子里,没有动。小鱼想也许自己哪天还是会回来的,他的离开只是为了寻找一些什么,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什么,到底要找什么,但是他肯定,一定有些什么,是他所没有的,也并不存在于他所生活的范围之内。小鱼悄悄地走了,没有给任何人打电话,乘着清晨的雾和淡薄的月光。
常喜换了工作,换了电话,换了BF,他觉得马亮始终不合适他。马亮也没说什么,就和他分开了。分手当天晚上常喜想起过去许多的事,感慨好像很多的样子。他喝了些酒,迷迷糊糊的,看到了何欢,穿着桃红色的衬衫,上面绣了大朵黑色的海棠,妖艳迷冶。何欢对他说,好好过吧。常喜拉住何欢说,别走,我知道你不是神经病,我知道的,我知道。何欢却消失了,成了春梦。常喜盯着梦来的地方说,何欢,爱是不是很恶心的事。没有人回答他,常喜过了一会儿就睡着了。第二天继续上班,新工作,新同时,常喜兢兢业业。
马亮以最快的速度找了个新BF,但再也不肯到酒吧去了。马亮的新BF小包不爱多说话,也不爱去酒吧。他们住在一处租来的房子里,买菜回来烧,过平凡简单的生活。某日马亮问小包,你会不会恨我。小包说,我的爱确实有那么深了。马亮低下了头,过一会说,小包,我爱你。小包傻笑,他并不知道这是马亮第一次说出“爱”这个字。一周后小包下班后打车回家,结果在转盘道发生了车祸,三辆车撞到了一起,一个人当场死去,那就是小包。马亮匆匆赶到车祸现场,看到一地碎玻璃,血,马亮看着那些清楚明媚的红色紫色说,行啊,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太阳逐渐沉了,翠袖依风,渐向晚。
杜小丁在很久之后找到了双喜,兴致勃勃地说姐姐,我新交了个朋友,带来给你看看啊。双喜说好啊,改天请我吃饭吧。杜小丁大笑,说行啊,中的西的随便啦。那一声“啦”拖得长长的,幸福的形状就是那种长长的连绵的声波。双喜忘记了阿飞最后party上的杜小丁,杜小丁自己也忘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可时间,都到哪去了呢。不过他们相信,时间,决不会是轮回的,他们忘了钟表的形状。
李兵到底带着何乐离开了这城市,因为何乐真的病了,谁都认不出来,目光呆滞,只会说几句话,其中包括“何欢”“去死吧”“忘,忘了”。李兵顺理成章地把他带走了,在火车上李兵拍着何乐,给他唱摇篮曲,何乐看他笑,说忘,忘了。李兵也冲何乐笑,继续唱摇篮曲,那声音那么糜烂,何乐沉沉睡去。
某天早上,双喜懒洋洋地不肯起来,已经过了上班的时间,她干脆关掉了手机,拔掉了电话线。双喜把头埋在被子里,躯体感受着隔着窗帘的阳光的温度,那么温暖煦热。她干脆再次沉睡了过去,彻底忘了月薪那回事。梦里她看到另一个自己,拼命拼命地笑,她不由自主地和她一齐笑出了声,哈哈哈,皆大欢喜。
所谓合欢,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