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真心又何妨之两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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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虫类 zhuerzhuer@21cn.com 林帆离开我已经一年了。辞去工作的我,自由散漫。李冰羡慕我。她说,陈蓝,我真是嫉妒你了,坐在家里写写稿子就可以过日子,不象我们,不单要看上司脸色讨饭吃,同事间还得明枪暗箭,一天下来,一脸一鼻子灰,一定未老先衰。
我只是笑。她不会懂。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象他们一样正常。与他人挣个出人头地。但我已经失去林帆,还有什么值得挣的?
于是我躲在家里,无病呻吟的杜撰一些伤春悲秋的故事。
偶尔也出来见见朋友。他们见我毫发无伤。一个个赞我坚强。他们这么说:如果换成我,深爱的男人突然拍拍屁股走了,必定撞头而死。
他们真英勇。我没那勇气。他们不会懂得我心里的苦。我佯装坚强,省得他们的关怀就象温度过高的取暖器烫伤我。我更不愿对着他们诉苦。听者满脸关切,背后定把我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讨论。免费娱乐了大家,成为诽闻主角。有何乐趣?
林帆离开那一晚他说,“你这人!”
这句话他说了n次,一次比一次强烈,一次比一次不耐烦。最后终于不忍,走了。
是的,我有太多不堪,太多缺点。真不知道当初他如何爱上我的?
李冰又说,陈蓝,你有知识,美丽又有品位,为何林帆还不满足?
我苦笑。一个女人可以这般称赞同性,实在难得。但如果我象她所说这般好。与林帆交往三年,为何连他的父母也未曾认识。定是他认为我还不及格。不配引见。
但他曾爱我的,可是他走了。一封信也没留下。彻彻底底,走得干干净净。
林帆走后一个月,我收养了一只猫。它伴我走过了孤单。
那一个黄昏特别忧伤。无力的斜阳和微凉的风,徒添了伤感的因子。
我从楼下的便利店出来,听到一声声微弱凄惶的猫叫声。木棉树下,一只受伤的小猫正用自己的舌头舔慰腿上的伤口,忽而抬头看着我,圆圆的眼睛充满了惶恐和无助。
我义不容辞的把它抱回家。我们同病相怜,同是弃卒。
它在我怀里止住了如泣的叫声。我们彼此间得到了安慰。我折回了便利店,买了“伟嘉”猫粮。
三天后,它的伤口痊愈了。身体仍然赢弱。很依赖我。我出门,它会轻叫两声,似说再见也似说快点回来,这怕孤独的家伙;我回家,它马上跑上来,蹭我的脚板。我们的寂寞都得到了慰藉。
我给它起了个名字:花花。
林帆走后的第三个月,李冰带着她心议很久的男人闪亮登场。这个让李冰又爱又恨的男人叫思明,长得很好看,衣着无懈可击,雪纺白色衬衣配灰色长裤,幽雅而大方;一个雷达的水晶面黑色手表,简洁而不带俗气。
林帆曾送我一个swtch的运动表,他说我晨昏不分,好让它提醒我。后来我把它弄丢在了沙滩上,自己偷偷的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戴到现在。
我对他俩慌称有事,识趣的离场。
李冰向我抱怨,她与思明的恋爱停滞不前。
我更正她,你这是恋爱吗?是暗恋。
她说,切,这还用我表白吗?他又不笨,难道他不懂我对他的心?
我说,聪明的男人懂得何时装傻扮笨,有时你非得挑明不可。
第二天,李冰加强攻势。约了思明吃饭。但却她强拉上我,说她怕单独见他,怕冷场,自己莫名的紧张。
我揶揄她,你一向敢爱敢恨,拿得起放得下,干嘛这次爱得这么蹩脚。
她说,你不如我说一向是豪放女算了。或者这次不同吧。
我明白她。她一向视过往的男友如粪土,所以她的恋爱无往不胜。太在乎,也就被动了。这次怕是动了真情。
于是我陪她去了。舍命陪君子。
这次思明穿得比较随和,adidas的运动上衣配lee深蓝牛仔裤。林帆穿牛仔裤是最好看的,随便一条也能穿出味道。林帆的一切都是好的。
我胃口很好,吃了一个牛扒,一客水果沙拉。
李冰说,你会胖的。
我喝下最后一口浓汤说,我现在不务正业,不用致力建设男女关系,我不胖谁胖?你们只管打情骂俏吧,我是来蹭吃蹭喝的。
思明笑了。他真是一个美丽的男人。长长的眼睫毛,长得末端都焦黄了。一眨眼,仿佛会泛起金光。他有怪癖吗?会不会每个好看的男人都有怪癖?林帆有洁癖。屋子里总是一尘不染,非弄得窗明几净不可。每件物件都有它的位置,连一个遥控器,一把剪刀都应该放在它所在的方位。他不喜欢错乱无章。他最讨厌在地板上发现我长长的掉发。要不是他总说,女人就应该留长发才好看,我真的要一剪以明志。每次梳头我只好躲在浴室里,然后细心的把掉地的头发捡起丢进垃圾桶。三年里,我竟然被他熏陶得“洁身自好”。
我们的三人晚餐又进行了两次,再后来我就不愿意出现了。
李冰不依。
我说,恋爱是俩个人的事,怎么要捎带上我这烂灯泡。
她说,你怎么能不去?他每次都提起你。只有你去气氛才活跃,他的话才多。
我说,我喜欢沉默的男人,话太多,让我联想到花言巧语。况且我们又不是开妇联会,何必三个人叽叽喳喳。我的饭蹭够了。
她气冲冲的说,不近人情的家伙!怪不得他说,你一定是被男人伤得太重了,每次说起男人总义愤填膺。真是老姑婆性格。
我不气反笑。他倒是挺注意我的。这么一想,让我记起这几次的会面,他和我说的话比李冰还多,看我的时间比看李冰还多。心中一惊。兴许是我自己多心,但我决定不再出现在他俩的约会中了。省得引火自焚。
我对李冰说,亲爱的,是该学着“独立”的时候了。我要在家里陪花花,它比谁都寂寞。
她拗不过我。单刀赴会去。
几天后,思明喜欢我的消息不胫而走。消息传到我和李冰耳里。是思明自己放出来的风声。他四处宣称他喜欢上了我。
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李冰把我们约了出来。准备摊牌。
她狠狠的盯着我们俩,想从中找出我们恋爱的蛛丝马迹。
我没好气的看着思明,看他如何收拾残局。他什么也没说,一旁胸有成竹的笑。
我更恼了,刚想发话,李冰止住了我。
她说,敢情是我做了你们的灯泡了,成了陪太子读书的闲人。你们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我百口莫辨。真是不吃羊肉一身骚。
李冰继续,王思明,我告诉你,现在是我不要你,是我灭了你。你自由了。陈蓝你不用碍着我的面子,你现在也是自由身呢。
这是什么意思?逼良为娼?
我明白李冰,她要做爱情长胜军,绝不让思明先说不要她。
李冰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说吧,你们应该如何感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