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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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发表: 2005-08-19 00:00
最后编辑: 小蓝
最后编辑: 2007-02-4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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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暖

      (作者或来源) 爬虫类 zhuerzhuer@21cn.com      李冰把我从公寓拉了出来。她说,如果再不出来晒一晒,头发会长出蘑菇来。
            我拢了拢头发,它们依然清清爽爽,即便不出来见人,也得洁身自好。蘑菇?八杆子也打不着的事。
            今天又是他们的茶话会。每月第二个周末就是他们大学同学聚会时间。
            我们推开厚重的木门。
            他们选了临窗的位置,已经开始高谈阔论。煦暖的阳光斜斜的从两扇巨大的铁窗中流淌进来。阳光落在他们的头发上,面容上。他们的青春都镶了金边。这是他们的黄金时代。
            这个秋天来得悄然,夹竹桃还没有完全凋零,它便迫不及待的到来。
            李冰拉我坐下。
            他们继续着话题——总有说不尽诉不完的情。
            他们在回忆童年。每个人的脸上都荡漾着笑意。他们的童年都值得每每回忆。最好可以再来一次。
            而我的童年,是一场接一场的恶梦。
            五岁那年,父母亲开始吵。母亲扯拉着父亲的衣衫。他们早上吵,晚上吵。后来变本加厉的扭打在一起。
            母亲一不顺心,就会在我手臂上留下淤青。
            我的童年只有谩骂声,没有其他记忆,象坏轨的黑胶唱片。唱到童年部分会一跳而过。
            直十岁那年他们终于吵疲了,打累了,打算离婚。但是他们仍然吵,把我当烫手山芋推给对方。直到外婆把我带走,他们才正式离了婚。
            他们给外婆一笔钱。外婆把钱丢还给他们。
            她低头问我,小蓝,跟外婆走好吗?
            我点头。
            我跟着外婆走了。一滴眼泪也没流过。那样的倔强。
            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谁不?这样的父母,这样的家庭!
            他们象两股难闻的恶气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后来父亲娶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母亲嫁给了一个中年发福的暴发户。
            他们从一个坟墓钻进另一个,乐此不疲。
            李冰推了推我,陈蓝,你孩子时候有什么趣闻啊?
            我勉强的笑了笑,心想,我的童年有什么值得分享的?除了灰色就是灰色。
            我说,我的童年乏善可陈,还是听你们的有趣。
            他们很善解人意的,并没有勉强我。
            外婆用微薄的退休金和一套旧房子的租金把我养大。
            十四岁那年,我们收到了两张巨额的支票。父母亲各自寄来的。他们试图用金钱赎回那曾被狗叼去的良心。他们以为金钱可以一洗前耻。
            外婆没有把支票退回。自我略为懂事,她总是说,小蓝,快点长大,外婆陪不了你多久了。
            母亲离婚后,不是没有来探望过我们。只是每次都吃了外婆的闭门羹。
            她每次离开,外婆就开始伤心的哭。我不懂安慰她,只好默默的陪着流泪。
            我也不愿意见到父母亲。我已经厌倦了他们样子狰狞扭打在一起的怪状。恨不得快快忘记。
            高考前,外婆病重,她躺在病床上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我哭晕在床沿。
            后来母亲来了。我怨毒的看着她。一句话也不愿对她说。紧咬着嘴唇,就要咬出血来。
            我不会原谅她,永不!
            单亲家庭在这年代并不稀奇,但他们至少跟母亲(父亲)相依为命着长大。但是他们把我丢给了外婆。年迈的外婆。
            他们拍拍屁股结婚去。送走我那天象送走瘟神一样的神情我没齿难忘。
            我推开母亲,不愿她靠近外婆一步。我情绪失控,但一句话也骂不出来。
            她哭喊着,我是她女人,我是你母亲啊。
            我终于挤出一句话,你不配!
            我把她推出病房。恨不得她立即在我面前消失。
            她泪影婆娑的由他丈夫搀扶着离开。再多的泪水也化解不了我们的仇恨!
            我再度哭晕过去。
            我抬起头,见不到李冰。
            我转头问身边的男人李冰的去踪。
            他说她被男友带走了。
            她是决意要把我丢给这群男人。她以为我随便在他们当中选一个,也胜于在林帆的痛苦记忆中纠缠。
            认识李冰是前不久的事,她那没心没肺的快乐总感染了我。我乐得有这样的女朋友。
            可是她不会懂。除却林帆,再优秀的男人之于我也只是一个男性动物。林帆曾是我的天空。我已经失去了天空。是我逼走他的。我急于结婚。急于证实自己并没有继承了母亲的失败。
            一个女人的幸福是拥有美满的婚姻生活。爱她的丈夫,胖嘟嘟的孩子,乐也融融的家庭生活,这是幸福。谁会说一个单身的某公司女总裁幸福?充其量只给他一个雅号——女强人?谁稀罕?
            是的,女人的幸福是以婚姻为标准的。
            我深谙此道。于是急于抓住一个男人把自己嫁出去,以予证实。
            林帆就是这样被逼走了。
            现在的男人越来越精。恋爱是一回事,结婚是另一回事。情人和老婆决然是两种不同人选。
            情人要风情万种,独行独断,这样才不会被粘上;老婆必须温柔顺从,以他为天,马首是瞻,老婆可以完全没灵魂,这样才不会失却自由。
            林帆为着他的自由走了。
            李冰溜得象贼。
            此地不宜久留。我起身跟他们道别。
            有一个男人自告奋勇的站起来说,我送你。
            我并没有看他,自顾自走出了茶吧。
            那男子跟在我身后,他说,你怎么闷闷不乐?大半天一句话也没说过。
            我侧身看了看他,摇摇头。说了他也不懂。
            他是这样普通的男人,平常的五官,一件青蓝的格子衫象蹩脚西餐厅的台布,牛仔裤已经过时,脚下的黑皮鞋还能接受——或许只有这一双吧。整个人是这样的普通,落伍。
            也许只有这样的普通男人才愿意关心我吧。
            林帆离开之后,我并没有自甘堕落,脸上仍然整套的"兰蔻",身上的裙子是这一季的最新,但是略为登样的男子都躲着似的,他们象林帆眷养的家丁,一并被他带走了。
            或许李冰说得对,林帆走后我总是一副拒人千里的样子,再好的男人也都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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